美婦控二奶偷夫 獲賠近3億台幣

更新日期:2010/03/25 09:05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名60歲婦人被二奶拆散33年婚姻,她引用北卡一項19世紀的古老通姦法,控告第三者「離間夫妻關係罪」,獲判勝訴,陪審團要被告支付原告900萬美元(約台幣2億8638萬元)賠償金,被告表示會上訴。

外電報導,原告(辛西婭)與62歲律師(沙克爾)結婚33年,辛西婭表示為養育2名子女,她甘願放棄教師工作。沙克爾在大約5年前,擔任北卡一所私立大學的法律顧問,結識了49歲女院長(倫德奎斯特)。

辛西婭聲稱倫德奎斯特自2004年11月起開始「故意勾引」她的丈夫,並僱用私家偵探目擊丈夫二奶在家中偷情。沙克爾夫婦於2005年分居,現正等待離婚

北卡是美國7個仍保留「離間夫妻關係罪」的州,據這項19世紀形成的法律,妻子被視為丈夫的財產,如果被人「偷走」可入罪。如今男女都可依據本法起訴。本案當地陪審團裁定原告勝訴,下令被告支付500萬美元補償性賠償和4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


已用關鍵字:結婚,丈夫,婚姻,離婚,妻子,通姦,第三者,偷情,二奶,
共出現:12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偷腥男 外遇還人工受孕留種

更新日期:2010/03/23 04:11

答應情婦留愛的結晶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外遇最怕留證據,卻有偷情男女為示深愛而作人工受孕,產下愛的結晶,但大老婆策動丈夫告垮情婦情婦遭愛人「出賣」,落得判刑2月,且須精神賠償20萬元,不免感嘆「多情空餘恨」。

有婦之夫陳某在94年和許女發生婚外情,2人偷情長達3年,陳妻發現丈夫舉止可疑,但始終查無證據;97年,陳妻申請戶籍謄本時,赫然發現戶口多出一名女嬰,才知丈夫外遇生女,到屏東地檢署怒告許女和丈夫

許女拿出人工受孕證明,否認是通姦受孕,檢方原以為本案屬變相代理孕母,懷疑是陳妻不孕,聯手許女欺騙醫院做「人工受孕」,事後因擔心藕斷絲連才提告,但調查發現,陳姓夫妻育有3名子女,因而排除動機。

元配策動夫告垮情婦

檢方認為,若僅人工受孕,沒有實際性行為,恐不構成通姦罪;陳妻於是策反丈夫坦承通姦,且供出許女曾為丈夫流產,檢方才取得證據,起訴情婦許女,大老婆也撤回對丈夫的告訴。

情婦被判刑還要賠錢

屏東地院審理時,許女不否認曾經流產,她向法官表示,人工受孕是第2次懷孕,95年第1次懷孕時,陳某曾將外遇告知妻子,陳妻要求她別生下小孩,後來胎兒流產,她因深愛陳某,言明就算當未婚媽媽也不怕,陳某深受感動,兩人去醫院接受人工受孕,留下愛的結晶。據此,一審刑事官司,法官將許女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許女也要給陳妻精神賠償20萬元。


已用關鍵字:情婦,有婦之夫,丈夫,妻子,通姦,婚外情,偷情,外遇,
共出現:2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佔人夫 情婦挨告判賠六百萬美金

更新日期:2010/03/22 20:35

在美國北卡羅萊納州,要搶人家的先生可得三思。一個女子安妮,跟有婦之夫艾倫雙宿雙飛,艾倫的元配按照北卡的通姦法,要求處罰偷他先生的人。陪審團認定安妮有罪,必須賠償元配六百萬美金,大約一億九千萬台幣。

美國猶他、夏威夷、伊利諾、新墨西哥、密西西比和北卡等州,都有一條將近一百年的通姦法。這種稱作「情變」的法律,會處罰勾引人夫的女子。

艾倫今年六十二歲,他的元配六十歲。幾年前,今年四十九歲的安妮認識了艾倫,兩個人開始交往,後來同居。元配告上法院。他說,他為了艾倫跟兩個孩子,放棄了教職,在家相夫教子。現在,艾倫跟安妮跑了,他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擊。

陪審團覺得有理,裁定元配勝訴。法官要安妮賠償元配六百萬美元。現在在大學擔任行政主管的安妮說,他一定上訴到底。因為這項判決太過荒謬。


已用關鍵字:同居,有婦之夫,通姦,
共出現: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做愛數百次 勾人夫女子賠80萬

更新日期:2010/03/20 04:11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整體美容協會理事長張東寧,被控與有婦之夫陶增珊發生數百次性行為,張女坦承通姦,遭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她賠陶妻80萬元;仍可上訴。

陶妻主張,自己因患小腦萎縮症,平日要看護照顧,張東寧卻與她丈夫通姦,4年內發生數百次性行為,且還拍下擁吻照片,她因此身心受創,控告張女通姦並求償250萬。

刑事部分,張女已遭判有罪確定,對於遭求償250萬,張女主張,自己與陶某往來時,並不知道對方已婚,且陶某後來還將槍枝執照及偽造美國FBI聯邦調查局證件的圖片給她看,自己認為陶某身分特殊,懾於對方淫威才繼續往來。

張女強調,自己還遭陶某性騷擾,法院已判陶某有罪,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這並不能證明張女是被逼與陶某性交,加上張女與陶某有親密合照,法官認為,張女與陶某確有婚外情,審酌張女已50歲,且有千萬資產,判她賠陶妻80萬元;陶某通姦罪部分,陶妻已撤回告訴。


已用關鍵字:有婦之夫,丈夫,通姦,婚外情,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南韓開始推動通姦除罪化

更新日期:2010/03/18 15:35

南韓推動通姦除罪化,法務部「刑事法修訂特別委員會」在全體會議上達成廢除通姦罪的共識。

南韓「朝鮮日報」報導,通姦罪是否侵犯了性自主權和公民私生活的問題,一直是個爭議性的問題。現在南韓法務部計畫在年底前,將相關「刑法」修訂案年底提交國會。

南韓法務部下一步將探討「墮胎罪」除罪化的問題。

(王長偉 首爾報導)


已用關鍵字:通姦,
共出現:3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法律觀點/欺騙在先 宥恕條款失靈?

更新日期:2010/03/07 04:11

偷腥被抓到,如配偶原諒後,依刑法第245條第2項「宥恕條款」規定,配偶就不得再對另一半這次的偷吃行為提出告訴,若配偶反悔還想再告,訴訟實務上,絕大多數的檢察官都不會再偵查起訴。

只有在極少數情形下,檢察官才會認定偷吃的另一半,像是本案騙配偶原諒,只是想達到撤回通姦告訴的目的,撤回後就故態復萌,這時檢察官可能還是會提起公訴。

從節約訴訟資源來看,其實法條既然規定配偶縱容或宥恕就不得再告,檢方就不該再起訴,但從保護婚姻弱勢一方,及懲罰枕邊人愛偷吃的角度來說,檢方為此起訴或許仍有道理,未來就看法院審理後,法官要如何定奪。 (記者項程鎮)


已用關鍵字:偷腥,婚姻,通姦,
共出現:3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假分手換撤告 外遇夫破功

更新日期:2010/03/07 04: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已婚的李某被妻子發現婚外情,他央求妻子,只要撤告他就回心轉意,李妻於是撤告,不料李某仍與外遇女暗通款曲,李妻自認上當,請基隆檢方重新調查,檢察官為維護社會正義,仍將李某和外遇女依通姦罪嫌起訴。

夫轉頭又偷腥 元配稱被騙

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司法實務上,只要告訴人遞狀撤回告訴後,承辦檢察官顧及追訴權的安定性,都以「不起訴處分」偵結,而逃過一劫的丈夫若故態復萌,妻子就算後悔也無可奈何;但本案承辦檢察官在李妻撤告之後,仍將全案提起公訴,十分罕見,也足為風流者鑑戒。

去年11月某日傍晚,李某與羅女到台北縣萬里鄉一家溫泉會館泡湯,被李妻僱用的徵信社人員會同警察查出共宿一室。

維護社會正義 檢方照起訴

警方偵訊時,羅女堅稱不知李某已婚,才交往並發生多次性行為;李某則懇求太太撤回對2人的告訴,並允諾只要太太撤回告訴,他就離開羅女,回到太太身邊。

李妻心軟之下,委託律師撤回對2人通姦告訴,不料隔天又發現先生與羅女暗通款曲,她氣得再委任律師遞狀陳述,還一直強調「我上當了」,請檢察官重新調查自己的老公外遇的案子。

儘管李妻的撤告已生效,但檢察官認定李某是為了規避刑責才詐騙妻子撤回告訴,基於維護社會正義,仍然依通姦罪嫌,將2人起訴,此舉相當罕見。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承辦檢察官考量處分不起訴後,告訴人一定會委任律師聲請再議,屆時,不論高檢署發回地檢署再查,或駁回告訴人的再議,全案最後仍會進入法院審理,為減少訟源,才決定予以起訴。


已用關鍵字:老公,偷腥,徵信社,丈夫,妻子,通姦,婚外情,外遇,
共出現:1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全裸共躺還差一步 情夫判賠

更新日期:2010/03/04 04: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全身赤裸、共躺一床,在發生性關係前被「抓猴」、婚外情曝光,外遇男仍被法官判賠情婦丈夫

自稱曾服務公益團體的男總經理會同警方逮到其妻與1名男雕刻家全身赤裸、共躺一床。

其妻與雕刻家在檢警調查時坦言,當時兩人是有發生性關係的意思,但還沒做愛之前,男總經理已帶人破壞門、闖進來。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即使未發生性關係,兩人確有「通姦意思」,女方已違反夫妻間應互守的誠實義務。以雕刻家破壞總經理夫妻關係與家庭幸福,判雕刻家須賠50萬元給男總經理。


已用關鍵字:情婦,性關係,做愛,丈夫,通姦,抓猴,婚外情,外遇,
共出現:10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妻子原諒偷腥 只因看于美人節目

更新日期:2010/03/03 13:04
洪玲明 

台北縣三重有家老字號的豬腳飯,老闆跟老闆娘夫婦倆感情超好,不管是歷經口蹄疫,還是店面失火、婆婆過世,都沒打倒他們,但去年丈夫居然外遇,手機裡頭還有性愛畫面,妻子氣炸了,要求離婚,甚至對丈夫提告,不過後來妻子看了于美人節目,有所體認,加上想起丈夫平常體貼舉動又誠心懺悔,老闆娘,於是決定原諒丈夫偷腥,撤回告訴,還打算重新辦理結婚登記。

33年豬腳飯老店,老闆、老闆娘難得好興致,一早就去賞花,就是想在小地方多替感情增溫,因為去年兩人才歷經外遇離婚風暴。店員:「他們出去玩。」記者:「去哪裡玩?」店員:「去陽明山啊。」

店員:「老闆,不要說是切水果給老闆娘吃,也切水果給我們員工吃,這都會啊,還會去幫忙接小孩。」

接小孩、切水果,體貼舉動,店員鄰居都說根本就是司空見慣,結婚快20年的兩人,不管是遇到口蹄疫、投資股票慘賠上千萬,還是店面失火,或是婆婆過世,一連串的打擊,兩人都攜手走過。鄰居露易莎:「我沒看過他們吵架,我真的沒看過他們吵架。」

豬腳飯名號響亮,夫妻倆更上遍各大節目,感情好得沒話說,但去年丈夫主動承認外遇,手機還有性愛畫面,老闆娘氣炸了,要求離婚更提告丈夫通姦

于美人(節目片段):「我們來看一下,如果你要換老婆的話,那我們也攔不住,只能告訴你,你要有些準備。」

就是看到這段節目訪談,加上丈夫誠懇懺悔,老闆娘一個轉念,決定原諒丈夫偷腥更撤回告訴,還約定要祭祖重辦結婚外遇小插曲,倒是替兩人的婚姻路,增添不少酸甜回憶。


已用關鍵字:偷腥,結婚,丈夫,婚姻,離婚,妻子,通姦,外遇,
共出現:2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小法典

更新日期:2010/03/01 04:21

刑法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姦者亦同。但須告訴乃論,要在知道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如縱容配偶與人通姦或原諒配偶的通姦行為,都不得告訴。

陳姓女子為讓兒子認祖歸宗,自曝婚外情,雖然她已離婚,但與鍾姓男子發生性關係時,婚姻關係還存續中,她的林姓前夫仍可控告她與鍾某通姦。但林先生如果沒在知道後6個月內提告或是知情卻縱容或原諒陳女與人通姦,都將告不成。 (苗栗地院庭長宋國鎮口述;記者傅潮標整理)


已用關鍵字:性關係,婚姻,離婚,通姦,婚外情,
共出現:9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