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劈腿懷子 找前夫當爸爸

作者: 馬瑞君╱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34歲、已取得台灣國籍的大陸邱姓女子,離婚後又劈腿與陳姓前夫、蘇姓男子同時交往,懷了蘇男的孩子又回頭與前夫假結婚,檢方認定邱女和陳男犯偽造文書罪,將2人起訴。

邱女在88年與陳男先結後離,但2人仍有往來;93年邱女認識蘇男,99年發現懷孕。蘇男認為當了爸爸,隔年2月到女方武漢老家提親,但聘金談不攏流局。

邱女又回頭找前夫,2人在100年6月辦結婚登記,隔月兒子出世,出生證明登記為陳男之子。

蘇男將邱女兒子照片PO上臉書,友人表示「長得跟爸爸很像」,蘇男向邱女表示,「這個小孩可能是我的」,邱女半信半疑去驗DNA,確認生父確為蘇男。蘇男為了爭奪監護權,因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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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丟台籍 越女嗆「李鴻源也一樣」

東森新聞 – 2013年12月10日 下午2:17

新竹一名武姓越配遠嫁台灣,順利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卻在結婚隔年就與同鄉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產下一女,後來被丈夫發現訴請離婚,今年改嫁這名同鄉,想要辦理結婚登記,卻被內政部撤銷國籍,理由是因為她有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但她早已放棄越南國籍,因此她和兩個女兒,就成了無國籍人球,讓這名越配相當不滿的表示,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搞婚外情,說我品行不端,那他不也一樣。

看著一張張家庭照武姓女子難過的不斷拭淚,因為自從被撤銷台灣國籍後,她已經有好幾個月沒見過一對可愛的女兒。武姓女子8年前來台灣打工與一名陳姓男子戀愛結婚,但隔年就和同鄉范姓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生下一名女兒,後來被丈夫發現訴請離婚,離婚後與同鄉男友同居,再生下一名女兒,今年兩人辦理結婚登記時,內政部卻以她有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撤銷她的中華民國籍,但女子早已經放棄越南籍,因此連帶兩名女兒也一併被撤銷國籍,讓她超級火大連友人也替她抱不滿。

內政部長李鴻源與立委高金素梅的緋聞鬧的全台皆知,也難怪武姓女子會質疑內政部的標準不一,台灣是講求民主的國家,情、理、法應該三方兼顧,如今母女三人淪為無國籍人球,「品行不端」怎麼定義,是誰說了算,如果沒有妥善的處理可能會鬧出國際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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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她已婚 睡人妻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謝姓已婚男子與來台工作的譚姓中國女子發生多次性行為,一年後突然被她中國籍林姓丈夫提告通姦;高等法院認為,林男和譚女未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且謝男不知她有配偶,昨判他無罪定讞。

判決指出,謝男在卡拉OK店認識譚姓伴唱小姐,2人交往初期,譚女表示離婚多年,還拿出配偶欄是空白的身分證給謝男看。謝男相信譚女說詞,97年6月起至98年5、6月間,2人在桃園縣汽車旅館等地多次發生性行為。

交往期間,謝男多次送她到機場搭機回中國,有一次譚女從中國回台不久,突然冒出中國籍林男自稱是譚女丈夫,原來2人已在中國結婚,林男還透過海基會告謝男通姦。

本案審理時,謝男承認和譚女發生性行為,但否認通姦;謝男 委任律師也主張,林男曾因來台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被強制出境,質疑林男與譚女可能是假結婚,且林提出的結婚證書,也未經海基會認證,難認合法。

高院認為,林男與譚女並未在台辦理結婚登記,不排除有「假結婚」可能,且無證據證明謝男得知譚女已婚,因此昨仍判謝男無罪,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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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2妻 法院認證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16日 上午6:10

離婚另結 又娶前妻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是的,此君合法擁有兩個老婆,且獲得法院認證!錢婦89年與莊某離婚,莊某另與劉女公證結婚但「未登記」,一年後,錢婦與莊復合結婚且登記,錢婦訴請撤銷莊、劉的婚姻,但法官查知莊盜刻證人印章致「莊、錢的離婚無效」;另依大法官第362號解釋文,劉女是無過失第三者,「莊、劉的婚姻有效」,法官遂判兩次婚姻都合法,莊可享齊人之福。

4天陪小 3天陪大

據悉,莊每週一至週四睡劉女處,週五至週日睡錢婦處,但錢婦不甘心「與人公家尪婿」(台語,與人共事一夫),昨受訪時向記者表示一定上訴;至於莊、劉,因未聯絡上,無法得知看法。

判決書指出,錢婦、莊某在83年元月結婚,育有2男1女,89年因莊沉迷打麻將,夫妻口角,莊要求離婚,錢也負氣「要離就離」;莊私下盜刻岳父、岳母印章,在離婚協議書證人欄蓋章,89年8月18日完成離婚登記。

隱瞞重婚 2妻不知

同年10月16日,莊與劉女到台中地院完成公證結婚,但一直沒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此時錢婦與莊重修舊好,在錢婦提議下,同年11月10日兩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但莊隱瞞重婚,錢婦、劉女都不知情。

自首重婚 過追訴期

去年,錢婦從「LINE」意外發現老公外面有女人,跟蹤到劉女住處,發現莊、劉有染,還在90年生下一子,憤而提告妨害婚姻,但莊早一步向地檢署自首「重婚」,但因重婚罪已過追訴期,獲不起訴確定;至於妨害婚姻,因莊、劉確有公證結婚,性生活屬合法行為,也不起訴確定。

小老婆婚姻也有效

錢婦不服,向法院主張一、她與莊的婚姻存在,二、莊與劉女婚姻應撤銷;台中地院審理發現,錢、莊的離婚協議因程序不完備(兩名證人為無效證人)致婚姻仍存在。至於莊、劉婚姻,適用大法官第362號解釋文,劉女是無過失第三者,婚姻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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嬤挑撥孫恨生母 爭監護權判輸一半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6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台中科技業張姓男子指控,與新竹開餐廳的妻子8年前結婚時未公開宴客,婚姻不成立,希望法官將就讀小二、小一的兒子監護權都判給他;但法官審理發現,張母有「病態離間」現象,挑撥孫子怨恨生母,因此判雙方離婚各監護一子。

尊重長子不願變動環境 否則全歸女方

張男長子的主要照顧者是張母,法官原本連長子監護權也不想判給張家,因尊重長子到庭表示「不願意變動生活環境」,才把長子監護權判給張男,次子判給王女。

張男主張,曾於94年4月拿結婚證書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然並未舉行公開儀式,證書上證人即雙方父親都不在場,不符修正前的民法規定;他並指控王姓前妻有妨害婚姻前科、行為不檢,希望法官將2個小孩監護權判給他。

王女反駁,當年訂婚後發現懷孕,才沒舉行儀式就去辦結婚登記;妨害家庭官司則是她和同事出遊,先生也跟她一起出庭,事後也不起訴。她自認嫁入張家,青春歲月都奉獻給張家,現在先生回過頭來說婚姻不成立,她感覺很灰心。

張母出庭時激動指控:「媳婦跟別人的先生往來,不起訴書裡沒有寫,以後小孩長大,我們也無法交代為什麼父母會分手,這對小孩是非常大的打擊!」

法官認為,張母的陳述令人訝異,若長子繼續讓張母照顧,極可能產生與王女離間現象,使長子心靈受到侵蝕,會認為自己與弟弟手足分離責任在母親,形成反抗、仇視母親,不利人格身心健全發展。

法官認為張母言論及手段過於偏激,不以孩子的身心健全發展為思考,因此判決時以罕見嚴厲語氣警告張家,倘日後有具體事證證明一方有不適任監護情形,甚至灌輸反抗、仇視觀念給孩子,法律上可能發生改定監護權結果,「請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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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官周旋3女間 9年3娶3離

作者: 記者楊德宜、黃進恭╱連線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7月10日 上午3:19

四十四歲張姓軍官兩度騙妻假離婚,元配發現丈夫配偶欄竟寫謝女名字,怒告重婚,後來竟發現丈夫在這些年不斷結婚、離婚,周旋在她與兩名女子之間,二度告花心丈夫重婚。

桃園地檢署傳喚張姓男子、張的女兒及劉姓小三出庭,女兒說,不知道爸媽離婚,父母生活模式與一般夫妻無異,二○○六年前一家人都住在一起。

劉女表示,從不知道自己是小三,一直以為自己是元配,婚後張男大部分時間都沒履行同居義務。檢方上月將張男依重婚罪嫌起訴。

張姓軍官自一九九二年至今,先後與范姓元配、劉姓小三、謝姓小四間共結婚四次、離婚三次,婚史豐富。

張男一九九二年與范姓元配結婚,二○○○年以升遷調職為由,騙妻辦離婚登記,表示等升遷成功後即重辦結婚。張男如願升遷後,瞞著元配,二○○七年與劉女結婚,後在元配催促下,與劉女離婚,二○○八年與元配重辦結婚登記。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張男又以升遷調職為由,再度說服元配與他第二次假離婚。但這次假離婚後,張男一去不回,元配起疑,申請戶籍謄本,發現丈夫配偶欄竟寫謝女姓名,才知道假離婚三天後,七月廿日丈夫與謝女結婚。

范姓元配是先發現謝女介入婚姻,告丈夫重婚罪,法院依據兩人離婚協議書「不得已情況下配合張升遷調職,范同意辦理假結婚登記,升遷調職後即刻恢復辦理結婚登記」,判決張與謝女婚姻無效,范女才是合法配偶。

范姓元配原以為「搶」回丈夫,但後來發現,丈夫與她第一次假離婚後與劉女結婚,真正小三是劉女,謝女其實是小四,丈夫騙她假離婚,卻另結新歡,一次又一次的劈腿,再度告丈夫重婚罪。

張姓男子住在彰化市一棟透天厝,記者昨天下午前往採訪,一名年約四十歲女子擋在門口,對張男重婚之事,不願回答,顯得很不耐煩。張男後來出面表示,當初是合法登記結婚,絕對沒有妨害婚姻,情感關係複雜,很難說清楚,一切法院見,由司法途徑解決。「免講那麼多啦」女子把他推進門內,隨即關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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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比不上登記 前妻搶夫新歡淪小三

NOWnews – 2013年5月28日 上午10:32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不少男性朋友希望有大享「齊人之福」的願望,但這並非是件好事。一名羅姓男子「腳踏兩條船」,先與一名孫姓女子公證結婚,但卻未辦理登記,之後羅男的前妻提出復合,還搶先登記結婚。孫女事後替羅男產下一子被羅妻發現,羅妻怒告孫女妨害家庭。結果孫女反而淪為小三,被依妨害家庭判刑。

這起「公證結婚比不上登記結婚」的案件,發生在台中市。男主角羅姓男子,13年前和張姓前妻離婚,但2人仍與子女同住屋簷下。3年前羅男結識孫女,告知對方自己已離婚是單身的身分,隔年3月2人在孫女的親友見證祝福下,前往台中地院公證結婚並公開宴客,但2人當時並未辦理結婚登記。

事後張女發現前夫和孫女的結婚照,決定搶回丈夫要求復合,就在羅男與孫女「公證結婚」後2個月,羅男與張女前往登記再度結為夫妻。孫女在羅男與前妻登記結婚隔天才知道,對此她感到傷心難過,原本認為「女人何苦為難女人」,一度想成全她們,但之後張女發現羅男多了一個孩子,追查發現竟是孫女所生。

張女推算孫女的孩子出生日期,是在她與羅男再度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因此認為羅男大享「齊人之福」,怒告孫女妨害家庭。法院審理之後,認為孫女其情可憫,無意間淪為小三,判她2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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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2妻 後登記告贏先公證的

TVBS – 2013年5月28日 下午1:05

夫妻公證結婚,為何妻子卻又吃上妨害家庭官司呢?這樣的案例,發生在台中一名男子身上,他和孫姓女子公證結婚後,又和前妻繼續同居,甚至復合辦理再婚登記,大享齊人之福,但民法認定,從民國97年起,法院公證結婚,已經不具法律效力,必須登記結婚,才會承認婚姻合法性,孫姓女子最後被依妨害家庭判刑2個月。

新人公證結婚、公開宴客,和親友分享喜悅,但是要注意,這樣的儀式,在民法上已經不具效力。

台中市一名羅姓男子,89年跟張姓妻子離婚,但還是同居,99年跟另一名孫姓女子交往,隔年3月公證結婚並宴客,但一直沒有登記,事後被前妻發現他大享齊人之福,在5月份逼他再次登記結婚,然後張姓前妻告孫姓女子妨害家庭,後登記的,結果告贏先公證的。

台中地院發言人劉長宜:「民法在96年修正的時候,結婚的要件,已經從儀式婚,改成登記婚。」

台中地院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從97年5月23日開始,法院公證結婚,已經不具法律效力,新人一定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才會承認這段婚姻的合法性,因此孫姓女子雖然公證在先,但前妻有完成再婚登記,孫姓女子只有公證不算。

法官也查出,孫姓女子知道先生又跟前妻同居後,曾經協議分手,但關係難斷,一年後又生了小孩,這次前妻雖然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告贏了,但法官認為孫姓女子其情可憫,輕判兩個月徒刑,緩刑2年,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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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爆結婚證人造假…遭抓姦在床 男毀婚護小三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11日 上午8:46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46歲陳女4年前嫁給黃男後,辭去工作專心照料夫家,不料黃男去年有了「小三」,被她抓姦在床;陳女怒告對方妨害家庭,沒想到黃男為了幫「小三」脫罪,竟自爆「結婚證人是造假的」,苗栗地院調查後,判決陳女與黃男的婚姻關係不成立,陳女無法接受,上訴爭公道。

陳女說,她原在理容KTV上班,有過一段婚姻,育有3名兒女,黃男不介意,對她展開追求,交往兩個月就「閃婚」,98年8月間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她說,婚後丈夫對她呵護有加,更收養孩子,讓她感動不已;不料,丈夫去年到一家宮廟當司機,認識常去求神問卜的「小三」趙女。

陳女說,丈夫外遇後常對她和孩子不耐煩,更對她家暴,手機裡有許多和趙女的肉麻對話,兩人還以「老公」、「寶貝」互稱。

陳女去年4月找徵信社,在汽車旅館將丈夫與趙女抓姦在床,並告趙女妨害家庭;但黃男為了幫趙女脫罪,竟提「婚姻關係不成立」訴訟,理由是「結婚證人是造假的」,黃男還說,當初是為了協助陳女離開理容KTV,並不是真的要結婚。

法官傳喚黃男胞弟及同事趙男兩名結婚證人到庭,黃男胞弟說,當時他在高雄,結婚書約上的簽名、蓋章不是他的,他回家後才知道哥哥已與陳女結婚。

趙男則說,黃男要結婚,他替黃男高興,他雖不認識、也沒見過陳女,但基於同事關係,黃男請他幫忙,他便在結婚書約上簽名、蓋章。

法官認為,結婚登記新制自97年5月23日施行,需以書面形式、兩人以上證人簽名及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等三要件,婚姻才算有效;結婚書約上,要求兩人以上證人簽名,是為了確保當事人結婚的真意,證人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確有結婚真意。

陳女與黃男結婚書約上的證人簽名有瑕疵,欠缺結婚的形式要件,不能認為兩人婚姻合法成立,因此判決兩人的婚姻關係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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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唐川梅開二度 網友變老婆

作者: 洪秀瑛╱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2月2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洪秀瑛╱台北報導】

61歲的唐川梅開二度,今年1月3日與小9歲、交往3年的圈外女友包小姐辦結婚登記,他22日開心說,「如願找到老來伴長相廝守。」他打算10月宴客,老婆想瘦一點再拍婚紗照,他完全尊重,年前他因左腳換人工關節,走路還不方便,也會再找時間補度蜜月。

他日前在臉書稱女友為老婆,朋友也知他再婚。他老婆在《青年日報》廣告部工作,他說她個性獨立很照顧他,讓他欣賞,才決定攜手走下半輩子,兩人當初是網友,透過交友網站認識,線上聊天不到1個月便約會,見面時還先互看身分證,確認單身才交往。

他跟女友分別有過1段婚姻,兩人現在也已升格當外公、外婆,他說,當年他因第三者與前妻離婚,前妻跪求他不要離,「當時鬼迷心竅。」他3個月後和第三者分手,雖後悔,但也回不去了。

他曾以《討海人》及《神祕列車》獲金鐘迷你劇男主及男配角獎,昨說,他為客台自製自演新劇《陂塘》,希望今年能再入圍金鐘,屆時補請婚宴,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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