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女偷情 夫捉姦在「車」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6/13 04:11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妻子劈腿,隱瞞「車震姦情」1年半,老公得知在停車場守候,果然捉姦在「車」!一時氣憤痛毆男方,卻被反控傷害與強制罪,戴綠帽還被判刑2個月並給予緩刑2年。

老公戴綠帽還被判緩刑
這起竹科罕見的情慾案件,已婚的女主角邱姓女作業員因為同事關係,認識28歲黃姓工程師,2人擔心到園區外偷情可能會被發現,加上戀情正熱,從97年7月起,彼此約好晚上8點下班後,一起到邱女停放在公司旁停車場的車上,就地炒飯搞車震。

去年11月底,邱女先生吳某發現妻子習慣性晚歸,形跡可疑,且對他日漸冷淡,利用下班時間,暗中前往妻子公司停車場外守候。

果然發現妻子與黃姓工程師雙雙進入車中,一陣車震後,吳某衝上前當場捉姦在「車」,2人都衣衫不整坐在妻子車子後座,吳某氣憤難當,揮拳痛毆小白臉姦夫,造成黃某臉部、胸部受傷。

吳某當場向黃某恫稱,要把這件事告訴他家人,還逼他在記事本簽下姓名地址電話後,再拿走黃某員工識別證,才讓他離去。

事後,吳某對黃某提起相姦告訴,黃某反控吳某傷害與強制罪,最後相姦與傷害部分,雙方都分別撤回告訴,但因強制罪是公訴,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念被告吳某「一時氣憤,而以強暴脅迫手段,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判刑2個月並給予緩刑2年。

潘越雲纏訟2年花錢了事 結束11年婚 爭到女兒

2010年05月12日蘋果日報

【李志展╱台北報導】52歲的潘越雲(阿潘)2年前驚爆在淡水租屋處偷情,被丈夫黃光全捉姦在床,黃怒告2人妨害家庭罪,並向潘索賠800萬元精神慰撫金,官司延宕2年,上月30日阿潘與黃由法院協議離婚,黃並撤銷對潘的告訴,11歲的女兒歸阿潘,她11年前的5月9日結婚,今年母親節剛好5月9日,女兒送給她自製卡片,讓她痛哭流涕。

唱紅《天天天藍》與《情字這條路》的潘越雲,1999年與畫家老公黃光全先有後婚,但婚姻不到3個月,就亮起紅燈,傳黃常借酒裝瘋向她大吼大叫,她為女兒才維持關係,直到 2008年中才分居,不料同年8月黃光全透過徵信社調查,會同警方前往潘住處,撞見潘與黃姓男子一絲不掛躺在床上,黃光全怒告2人妨害家庭。

恢復單身運氣旺 收女兒母親卡落淚

多年來阿潘一直想離婚,但對方一直不肯離、她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雙方有意和解,經過近2年調解,終於在上月30日達成協議,阿潘的律師收到法院協議筆錄,黃光全撤銷告訴並同意離婚,女兒歸潘所有,男方擁有探視權,潘將付給黃一筆錢,但金額不透露,阿潘已可以重新申請身分證。

她經紀人說阿潘離婚後運氣突然變好,目前大陸已有10場演唱會邀約,本周六將和齊豫、萬芳在新加坡舉行「珍愛女人」演唱會。

她女兒很體貼,母親節做了卡片送她,表示會報答母恩,讓她感動得落淚,她表示恢復單身和女兒的貼心是母親節最棒的禮物。黃光全昨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

捉姦孫嘉禾拍裸照 徵信社員工遭起訴

【蔣永佑、蔡妤閒╱台北報導】富邦MOMO台購物專家孫嘉禾,前年與凌峰外甥女李筱萍的華航機師丈夫楊俊銘爆婚外情,李找全國徵信公司女員工楊書華、古瑞 綺闖入房間強拍裸照蒐證,孫控告楊女、古女涉及強制罪,士林地檢署昨起訴2女,孫昨在國外手機沒接,MOMO台表示:「無法回應。」

警到達前強行拍照

李筱萍去年與徵信社人員楊書華、古瑞綺到孫住處捉姦,拍下孫、楊赤裸共枕的畫面,之後李、孫互控妨害家庭、傷害罪,去年3月雙方達成和解撤告, 但孫嘉禾堅持控告2名女徵信員。

起訴書指出,2008年7月19日下午,楊書華、古瑞綺與數名男同事得知楊俊銘到孫嘉禾住處,報警後在警察沒到場 前,就與李筱萍破門而入,強掀蓋在孫、楊身上的棉被,阻止孫女穿衣拍照,拿走房內衛生紙、牙刷、床單等物蒐證。呂姓警員也作 證,他到孫宅以前,楊女、古女就已進孫家拍照。

資料來源:蘋果網路 連結

妻破門捉姦遭判刑 夫通姦無罪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2/24 14:08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24日電)台北縣劉姓女子委由徵信社調查丈夫外遇,卻因擅闖疑與丈夫通姦的女子住處,當場強拍女子與丈夫裸照,遭法院判刑;而疑似通姦丈夫則辯稱「拔罐」,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今年36歲的劉姓女子,因懷疑丈夫黃姓男子外遇,即以新台幣40萬元的代價,委由某知名徵信社蒐集丈夫與他人通姦證據。

判決書表示,徵信社人員調查後,發現劉女丈夫經常留宿一名趙姓女子住處,因而在民國97年10月15日晚間8時許,趁疑似通姦2人均在趙姓女子位於台北市吳興街住處時,與劉女共同前往捉姦

判決書指出,徵信社余姓經理會同數名員工闖入趙女住宅,當時劉女丈夫僅著四角褲,趙女則僅以棉被裹身,徵信社人員強押2人拍下裸照,並將房間內可能證物悉數帶走。

雙方其後互相提告,劉女丈夫與趙女遭控通姦罪部分,雖然劉女丈夫坦承確實與趙女為男女朋友關係,但堅稱當時僅是在房間內「拔罐」,而現場採集證物也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行為,因而獲判無罪,但案件尚未定讞。

至於徵信人員與劉女則被控侵入住宅、強制罪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他們的犯行證據確鑿,因此判處劉女拘役25天,緩刑2年;其餘2名徵信業者則分別被依犯行輕重,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及拘役80天,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9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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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嫂艾琳傳簡訊親捉姦 美雜誌還原伍茲撞車原因

更新日期:2010/01/27 10:00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一切都是從老虎伍茲出車禍那天開始,之後,虎女郎就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到底,事情為什麼會曝光,老虎又為什麼會撞樹哩?25日答案終於揭曉了!根據美雜誌揭露,因為在那天,艾琳展現「大老婆的反擊」,利用伍茲的手機傳簡訊給第一虎女郎瑞秋,確定兩人的姦情後,接下來的事情,相信大家都知道了。

2009年11月,當期的《National Enquirer》雜誌驚爆高球名將老虎伍茲偷腥,而且對象面容不比嬌妻艾琳不說,還是好萊塢有名的交際花,除了經營夜店外,其他精力全放在交「男性友人」上,還特別對人夫有興趣。外遇的消息傳出後過沒兩天,老虎就發生車禍意外,而且詭異的是,明明時速很慢卻撞到離家不遠的樹,他老婆還手持高爾夫球桿在一旁。

25日,就有雜誌正式還原車禍原因,告訴眾人「是滴!歹誌丟係大家想的那樣啦!」根據報導,在《National Enquirer》出刊後,艾琳隨即打電話丈夫質問此事,沒想到,伍茲竟找來瑞秋幫他背書,兩個女人在長達一個半小時的通話後,艾琳也就相信兩人是「純友誼」。

但是,在通話後隔天晚間,艾琳無意見在伍茲的手機上看到瑞秋傳來愛的簡訊記錄,內容還是「你是我唯一的愛(One said, You are the only one I've loved.)」,當時虎嫂十分鎮定,馬上回傳「我想你,我們何時可再見面?(I miss you, when are we seeing each other again?)」

驚訝伍茲這時候還醒著的瑞秋馬上又繼續回傳,收到回傳的艾琳,這次直接回播過去,等對方接起來後說「我知道是妳(I knew it was you.)」,而姦情曝光的瑞秋則是回以F開頭的髒話並馬上掛電話

電話之後的事情,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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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間諜潛伏 破壞美滿家庭

更新日期:2009/12/14 22:17

<strong>愛情</strong>間諜潛伏 破壞美滿家庭” /></p>
<p>剛剛新聞為你報導,有徵信業者化身<strong>愛情</strong>間諜,專門破壞別人感情,今天的頭條解碼,我們要告訴您到底什麼是<strong>愛情</strong>間諜,又是利用什麼手段讓被害人不知不覺掉進陷阱,還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艷遇,有不少人的美滿家庭,也因此支離破碎。</p>
</p>
<p>這幾張跟拍照,就是<strong>愛情</strong>間諜介入別人<strong>愛情</strong>的證據,裡頭的一男一女,剛剛從餐廳走出來,男的已婚被女間諜吸引,接下來不能公開的畫面是,大老婆突然現身,<strong><a href=捉姦在床,但想不到的是,這一切都是大老婆設計的陷阱,為的是一千多萬的離婚贍養費愛情間諜現在很夯,被害人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艷遇,但背後隱藏可怕的陷阱,有女間諜色誘男主角,也有帥氣的男間諜,企圖介入別人的家庭,儘管被捉姦在床,男間諜也只是摸摸鼻子,穿上衣服,因為這尷尬的一幕,他早就心裡有數,而且他也不是莫名其妙出現,通常是一方先有外遇外遇對象不甘心,才會透過徵信社找來間諜圖謀不軌,為情也為錢。愛情間諜為了介入感情,其實非常不容易,事前對被害人的分析,要非常的精密,從出入場所到生活作息,都得逐一掌握,才能找機會製造出軌的假象。不過用盡心機要愛情間諜幫忙,搶走別人的感情,成功的還真沒幾個,因為說到底,破壞人家的婚姻,就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要修成正果恐怕也是天理難容。(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2/200912140364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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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睡被捉姦「我們不熟」

教練偷吃女學員 辯白理由太扯 被起訴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知名直排輪教練楊佳璁日前被妻子捉姦,與女學員黃華美赤裸躺床上,床頭有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床上也有兩人體毛,兩人卻辯稱彼此不 熟,因當天天氣熱,不知如何開冷氣,加上有裸睡習慣,所以脫光衣服併躺休息。台中檢方認為兩人胡扯,昨依通姦等罪起訴。

難以信服

楊佳璁昨不滿表示:「我們那天真的沒發生性關係,衛生紙是事後太太提告時拿出來的,根本不是警察現場查扣的。而且驗出來只有我的(指DNA),真不知道檢察官憑哪一點起訴?」

家門上鎖不符常規

楊 的母親則表示,黃女只是崇拜兒子的粉絲,兩人在溜冰公園結識,常在晚上一起溜冰。她認為兒子只是一時迷惑,夫妻復合仍有希望。楊母說:「年輕人就是這樣, 床頭吵、床尾和,上周日媳婦還帶孫女看我們、幫忙賣東西。這件事只出在現在未婚女孩太敢了,兒媳兩人感情還是很好啦!」
台中市「觔斗雲」直排輪店負責人兼教練楊佳璁(三十五歲),與妻子王淑人(三十五歲)結婚近十年,育有一女。今年初兩人感情不和分居,楊妻帶八歲女兒另住他處。
今年七月八日凌晨四時許,楊妻回大里市處所時,發現樓下鐵門和樓上房門均上鎖,與丈夫平常習慣不同,感覺有蹊蹺並報警,再會同警員開房門,發現丈夫楊佳璁和女學員黃華美(三十七歲)赤裸躺床上,床頭有一團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床上也有兩人毛髮。

男跳起關門夾傷妻

楊佳璁見眾人欲進房,馬上跳起來關門,結果夾到妻子,造成她右手臂、右大腿及小腿擦傷,憤而提告。
楊與黃女都否認犯罪,一致辯稱有裸睡習慣。黃女說,因為楊在洗澡,她找不到冷氣開關,就脫衣上床睡覺;楊也辯稱,因洗澡後覺得熱,沒穿衣就上床休息。兩人均稱因切磋溜直排輪而結識,對彼此不熟。
雖然扣案衛生紙團經鑑定只有楊的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未驗出黃女的。但檢察官認為,兩人赤裸共處一室,楊又以衛生紙擦拭體液,顯有通姦事實,因此昨將楊以通姦、傷害罪起訴,黃女則以通姦罪起訴,若成罪可處一年以下徒刑。

2009年12月10日蘋果日報

抓猴

私家偵探或偵探社, 台灣 稱為徵信中心、 徵信社 ,是協助查證人事物真相的機構,為了與警方的探員區別,有時也稱為私家偵探社。

涉及的業務相當廣泛,主要作用為 委託人 調查他人的某些行為或行蹤,這些活動未必是合法進行,而且通常涉及違法或有違職德的行為。包括:尋人、尋址、調查 外遇 、調解 婚外情 、調查員工或老闆操守、追蹤或反跟蹤、監聽、帳務催討、捉姦 ?”> 捉姦 和保全等。

私家偵探並非執法機關,但仍有人誤以為私家偵探有執法權力,甚至業界內也有人誤以為自己有執法權力。在2005年 香港 立法會討論《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時,曾有一名私家偵探張大偉在出席立法會一個收集業界意見的會議上,聲稱私家偵探有「執法」的權力,當眾被另一名立法會 議員譏笑。

所謂 抓姦 ( 捉姦 )意指男女雙方發生 通姦 之行為(其中一方已有婚約)若雙方一絲不掛且男女性器官正在接合即構成 通姦 罪,可會同當地管區員警協同徵信社人員前往現場 抓姦 。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第二款身為合法夫妻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告訴。

抓姦 三部曲,跟蹤、查地址、取得 通姦 証據。

每一個部驟都要非常的小心,一有不查,前功盡棄。

您懷疑另一半有 婚外情 卻苦無証據嗎?
您知道如果真的發現 婚外情 ,有哪些動作必須要處理嗎?
您知道自己蒐證,可能會打草驚蛇?
您有足夠的設備和經驗嗎?

部份資料來源自維基百科

喔~喔~ 抓車震來「音」的 通姦告贏

更新日期:2009/11/05 04:09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偷情男女被錄音筆暗錄「車震」實況,因喘息、呻吟、呼喊,聲聲入耳,如身歷其境,法官雖未「眼見為信」,但憑「聽音辦案」,判兩人通姦有罪!

28歲女子陳佳姣和大學學長陳正宏通姦,陳正宏的老婆偷放一支錄音筆在老公的車上,錄到他和學妹在車上嘿咻的實況聲音,台北地院將2人依通姦罪各判刑6個月。

一位法官說,刑法通姦罪構成要件是發生「性行為」,若未查獲雙方發生性行為,如衛生紙、保險套等證據,則即使查到雙方脫光光在床上形同「捉姦在床」,也不構成犯罪;要證明通姦罪,最有利的證據是拍到雙方嘿咻、或對方已生下小孩,至於以錄音定罪,則相當罕見。

判決書指出,陳正宏娶妻後不到1年,95年6月就和學妹陳佳姣發生婚外情,陳妻懷疑老公出軌,苦無證據,雖拍得丈夫偕學妹出遊照片多達104張,仍無法證明兩人有性行為。

96年6月,陳妻在老公的車上偷放錄音筆,錄得當年7至8月,丈夫和學妹在車上發生5次性行為的實況錄音,因錄音品質佳,兩人在車內喘息、呻吟、呼喊聲音全都錄,陳正宏還與學妹談論於某飯店嘿咻過程。

陳妻96年8月將錄音筆內容轉錄至光碟,向台北地檢署控告丈夫及陳女通姦6次,陳女被起訴後即赴美唸書,法院通緝中,她在通緝期間,仍於美國與陳正宏會合共度耶誕節,直到今年8月才返國。

陳正宏部分97年被判6個月、緩刑2年確定,陳佳姣坦承通姦,被台北地院判刑半年,可易科罰金,法官認為她於案發後仍在美與陳正宏相聚,顯無悔意,未予緩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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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警陪同蒐證 告妻外遇不成立

更新日期:2009/11/05 16:47

無警陪同蒐證 告妻<strong><a href=外遇不成立” />

台中縣一名男子懷疑妻子外遇,與親友前往妻子租屋處破門捉姦,當場撞見妻子和朋友在一起,還取得了三團衛生紙當證據,帶到警局交給員警封存,只是法官認為他違法取證,衛生紙團不需要鑑定,判決通姦不成立,因為抓姦過程一定要由警察全程陪同蒐證,證據才有效。

劉先生帶人闖進太太房裡,房內的另一個男人赤裸上半身,急忙躲進廁所,兩個人都衣衫不整,正牌老公火冒三丈,沒想到太太半夜四點還跟別人共處一室,更從衣櫥男人的衣服懷疑兩人同居,劉先生蒐證房內有用過的衛生紙,認定這是太太出軌象徵,但把這段蒐證影帶送到法院,法官卻駁回,遭到太太背叛的劉先生感到無奈又氣憤,最重要的證物,用過的衛生紙,法官卻不檢驗,但法庭認定因為抓姦當時並無警察在場違法取證,判定衛生紙無檢驗必要,劉先生不服表示還會繼續上訴。只是,抓姦注意事項,首先要由警方陪同,還有必須要有影音蒐證,以及蒐集現場證據,甚至要避免直接衝入觸犯侵入住宅罪,以免抓姦不成還違法在先。(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1/200911050340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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