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娶大陸妻還包二奶 元配跨海維繫婚姻勝訴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22日 上午5:39

新竹一名吳姓台商,八十二年在大陸投資成衣廠,與大陸連姓女子結婚,並生下二女一子。但吳姓台商又在大陸包二奶,搞到成衣廠負債累累,還與二奶同居,棄妻小於不顧。吳姓台商與二奶生下一子,並將兒子帶回台灣申報戶籍,同時偷偷向法院訴請離婚。大陸元配妻子得知後,透過律師跨海打官司,法官最後裁定離婚不准。(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這名吳姓台商,民國八十年到大陸投資成衣廠,兩年後就與大陸連姓女子結婚,育有二女一子。不過吳姓台商卻不好好經營成衣廠,不但無心事業,在大陸又另外包養二奶,還生下一子。之後成衣廠負債累累,吳姓台商不但拋妻棄子,留下大筆債務給妻小,還乾脆與二奶同住。

吳姓台商與二奶所生的兒子逐漸長大,吳姓台商私下帶著兒子回台灣申報戶籍,並以和妻子分居已十五年、感情不佳無法維繫婚姻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吳姓台商甚至將起訴狀的住址寄到自己在新竹市的戶籍地,讓大陸妻子不知也無法來台辯護。大陸妻子透過朋友告知後,委託律師跨海打官司,同時指證丈夫仍在婚姻期間,就包養小三生下一子,還將非婚生子接回台灣報戶籍。法官審理後認為大陸元配證詞有理,認為兩人婚姻難以維持,吳姓台商應負較大責任,法官也駁回吳姓台商離婚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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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哭鬧騷擾 元配告通姦起訴

中央社 – 2014年1月18日 上午11:2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已婚男子想和小三分手,但女方不願意而多次登門騷擾,男方為此聲請保護令,反讓妻子知情提告。北檢日前起訴男子與小三。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已婚的陳姓男子從民國100年1月至12月間,在黃姓女子位於台北巿住處,每週發生性行為二次,101年1月後改為每二週發生性行為一次。

檢方指出,全案緣於陳男與黃女發生婚外情後,男方欲分手,結束婚外情,但女方不肯,多次前往男方家哭鬧找人。男方不堪其擾,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主張兩人有同居且有發生性行為,法院後來裁准。

檢方說,黃女不滿法院裁定,向法院提出抗告主張陳男與她沒有同居關係,僅發生性行為,男方有老婆,建請撤銷家暴保護令,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無家庭成員關係及同居而撤銷。

不過法院審理家暴保護令期間,黃女仍多次前往陳男家哭鬧,反讓陳男妻子得知丈夫外遇情事,向檢方控告陳男及黃女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期間,陳男坦承黃女就是小三,他想擺脫卻擺脫不了,黃女卻說,兩人不曾發生性行為。檢方審酌黃女在抗告書曾坦白與陳男發生性行為等相關證據,認定兩人罪證明確,依妨害家庭的通姦罪嫌起訴。10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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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豪車氣小四! 原配奮訴討購車款

NOWnews – 2014年1月13日 下午12:52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許佳與蘇鋒於2004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2011年底二人協定離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兩人未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特別約定。

根據中國江西網報導,2010年4月,蘇鋒與『小三』林向琴結識,不久開始同居生活。2010年5月,兩人正是濃情蜜意時,林向琴看中了一部保時捷轎車,蘇鋒主動提出『香車贈美人』,先後支付了車輛價款、購置稅及牌照費用等共計95.5萬元(以人民幣計價,以下同)。2011年5月,兩人舉行了婚禮,但未辦理結婚註冊登記。

林向琴與蘇鋒共同生活至2011年年底,蘇鋒突然消失。林向琴經多方了解,得知蘇鋒結識了新的女友名叫謝桂春。林向琴一氣之下,打電話向謝桂春示威:『他(蘇鋒)對你有多好呢?他給你買了保時捷嗎?(保時捷轎車)是他買給我的呀,現在屬於我的,是我的名下呀……』

這事於2012年底被原配許佳得知。許佳一怒之下將蘇鋒與林向琴告至法院,稱雖已離婚,但蘇鋒的買車資金來源均是與許佳之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蘇鋒未經同意擅自將款項贈與『小三』,要求法院確認蘇鋒的贈與行為無效,林向琴返還車款近百萬元。一審判決支援了許佳的訴請。

林向琴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稱,她與蘇鋒為正常的夫妻關係。當初買車時,她並未同意接受贈與,該錢款實為借款性質,且已經歸還。許佳與蘇鋒惡意串通提起本案訴訟,不應予以支援。

□說法

法院審理後認為,蘇鋒為林向琴購買汽車而支付錢款,雙方之間已存在事實上的贈與合同關係。林向琴稱『雙方之間有借貸關係,該錢款實為借款,但已歸還』與事實不符,不能採信。蘇鋒因婚外情贈與林向琴購車款項,是他與許佳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夫妻共有財產。蘇鋒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的行為,侵犯了許佳的財產權,該贈與行為的有效性不能予以確認。本案的贈與合同關係無效,許佳要求返還贈與款的理由充分,應予支援。法院因此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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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還捉姦 軍官扮蜘蛛人遭訴

中央社 – 2014年1月12日 下午3:3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軍職身分的杜姓男子欲對剛離婚不久的前妻「捉姦」,涉嫌僱請吊車,吊掛他到陽台入屋。北檢日前偵結,依侵入住居罪嫌起訴杜男。

刑法妨害家庭通姦罪,是規範有配偶的人。

檢方指出,杜男與舒姓妻子在去年3月間離婚,杜男即搬離兩人愛巢,他因懷疑前妻結交鄭姓男友並入屋同居,在同年5月間,僱請吊車以吊掛方式,將他帶到4樓陽台,進而入屋。

杜男入屋後,發現鄭男確實在屋內,但前妻不在家,鄭男當場打電話叩女方回家,兩男在屋期間互毆,後來前妻趕回家後,雙方激烈爭吵後,杜男才離開。

檢方表示,舒女事後發現家中折合新台幣3萬元的韓幣不見了,控告杜男加重竊盜及侵入住居罪。

杜男跟檢察官說,他當天是去「捉姦」,但可惜只有男的在家,他絕對沒有拿前妻的韓幣,鄭男明明也有老婆卻跟前妻在一起。

檢方依監視器畫面等資料,審酌杜男曾經住在這個案發地點,對於屋內財物位置應相當清楚,在屋內長達20分鐘,下手行竊怎可能只偷韓幣,認定前妻推論韓幣不見是杜男所為,應是個人臆測,無從採信。

此外,檢方認定,杜男無故侵入前妻住處,罪證明確,因此依侵入住居罪嫌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檢察官說,若杜男所言為真,以吊車吊掛入屋,是為了「捉姦」,那可真是罕見,他是第一次偵查到這樣的案件,不過杜男與妻子已離婚,其實已無「捉姦」權利。10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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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隨扈小綿羊去幽會 法總統被拍劈腿女星

作者: 尹德瀚、蔡鵑如╱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月1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尹德瀚、蔡鵑如╱綜合報導】

法國總統奧朗德驚爆緋聞,該國八卦周刊《近窺》(Closer),在最新一期以《奧朗德與茱莉嘉葉:總統的密愛》為題,花7頁篇幅,圖文並茂報導未婚但有固定伴侶的奧朗德,劈腿和41歲女明星茱莉嘉葉(Julie Gayet)搞不倫。奧朗德10日指控報導「侵犯隱私權」,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但並未否認報導內容。

戴安全帽入女星香閨

奧朗德與嘉葉有染的消息幾個月前就傳得沸沸揚揚,許多網站都有相關報導,但都沒圖沒真相,嘉葉去年就曾控告多名部落客和網路媒體。但這回《近窺》率先登出照片佐證。照片中的奧朗德戴安全帽,坐在由隨扈駕駛的小綿羊機車後座,另一張照片顯示他正要進入嘉葉的住處。

《近窺》報導說,「元旦前後,戴安全帽的國家元首進入女明星香閨,他已習慣在此過夜」,隔天早上隨扈還送來可頌麵包當早餐。報導並指出,奧朗德只由一名保鏢護駕,「穿越半個巴黎市區去和情婦幽會,其維安令人擔憂。」

茱莉嘉葉多年前離婚

明眸皓齒的嘉葉生於1972年,在法國是知名女明星,演過50多部電影,處女作是在影后茱麗葉畢諾許的名片《藍色情挑》客串。嘉葉2003年和阿根廷導演阿米哥倫納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已離婚。

嘉葉曾在奧朗德的競選廣告亮相。去年12月,她和男演員桂良上談話節目,桂良透露他們拍片時,奧朗德曾來探班。他說這些話時,嘉葉顯得有些不自在。

奧朗德現任伴侶氣炸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奧朗德的現任伴侶、法國在國際場合的「第一夫人」崔威莉,「氣炸且深受屈辱」,9日曾想盡辦法不讓周刊登出枕邊人偷腥的報導,但徒勞無功。

這並非奧朗德第一次劈腿。他與曾經代表社會黨參選總統的華亞勒同居超過30年,兩人育有4名子女,但從未結婚。2005年他們仍同居時,奧朗德就和擔任記者的崔威莉暗通款曲,因此與華亞勒分手。奧朗德2010年才公開他與崔威莉的關係。

《近窺》在2012年,曾因刊登英國威廉王子妃凱蒂的上空照而名噪一時。法國政論家安莫特說,《近窺》如果沒有掌握一些真憑實據,就不會公開奧朗德與嘉葉的緋聞,有趣的是,《近窺》在網站披露這樁花邊時,頗具份量的新聞雜誌《Le Point》立刻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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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妻嫁給養父謀產 中國男子再跟養母同居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0日 下午1:50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台灣有句俗諺「賣某做大舅」,調侃吃軟飯的男人;就有中國李姓男子為了謀奪台灣老榮民的遺產,不但認老榮民當養父,還不惜把妻子嫁給老榮民,妻子成了他的養母,最後2人還同居,真是亂七八糟!

這段「髮妻變養母再變同居人」的離譜案,因李男在養父過世後來台領遺產曝光,李男現在稱呼「養母」為「同居人」,移民署桃園專勤隊人員說:「簡直比扯鈴還扯!」

專勤隊查出,中國江西省李男現年49歲,19年前他30歲時,結識回中國探親的台灣李姓老榮民,還要老榮民收他為養子。

李男疑想藉老榮民名義來台,將來還可繼承其遺產,隔年就以探親名義不斷來台,短短5年就因進出次數太頻繁,引起注意而被拒絕入境。

眼見來台無望,李男竟把腦筋動到大他2歲的妻子黃女身上,急著和妻離婚,安排她改嫁台灣養父,於是妻子變成他的「養母」,李男想,等黃女取得台灣身分證,再用依親名義,把子女統統送到台灣,他再想辦法來台團圓,一家中國人就可全部變成台灣人。

未料,黃女來台不到3個月,就因賣淫被逮,驅逐出境,管制滿3年後,她再來台,又因非法在大學當清潔工被逮,二度驅逐。

95年,李姓老榮民過世,在中國的黃女可繼承60多萬元的遺產,但因她仍在管制期間而無法來台,居然寫委託書,由「養子」李男來台代領。

李男於100年、101年兩度來台辦手續,上月底又來台灣,終於領得60多萬遺產,但他還是想變成台灣人,曾兩度向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稱:「我是台灣人,我要申請恢復國籍!」瞎編一套八點檔劇,自稱原讀桃園縣僑愛國小,民國77年至金門旅遊時不慎落海,幸被中國漁民救起,才變成中國人。

領走老榮民遺產 還想入籍淘金

但李男申請恢復國籍,兩度遭駁回,他還向內政部訴願,仍未過關;上月他趁來台,再提出恢復國籍,但所持身分證、戶籍謄本根本是偽造,被專勤隊人員戳破,李男才坦承,這段「妻變養母」的荒誕劇情才曝光。

專勤隊隊員故意問他:「那你養母呢?」李男說:「養母現在是我同居人!」隊員不禁笑岔氣,訊後將他依偽造文書等罪移送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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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衣褲掛情夫家 被抓姦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4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已婚的黃女把內褲、胸罩隨手掛在情夫吳男住處陽台、床頭櫃,被周姓丈夫作為抓姦證據提告,彰化地院認為黃、吳確有同居事實,昨日判准周、黃離婚,黃女並應賠償周男40萬元。

周男另提出刑事告訴,彰化檢方認為無證據可證明通姦,予以不起訴。

周姓男子指控,他與黃女結婚11年,育有1子,惟黃女從民國101年9月起經常藉故晚歸、在外留宿,後來還離家出走,且離家期間都未住在娘家,而是與吳姓男同事交往。

周男暗中調查,發現妻子與吳男在彰化縣和美鎮租屋同居,經訪查房東,赫然得知黃、吳同居已1個月,且2人對房東說即將結婚,周乃於去年1月間獨自1人前往2人同居處抓姦。

周男進入吳男屋內,只見吳男穿著整齊,妻子穿睡衣躺在床上,但妻子內褲竟然掛在浴室、陽台,床頭櫃上有妻子的胸罩,衣櫥內還有妻子服飾,立即拍照存證,對2人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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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殺女友無證據 男判無罪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2日 上午6:21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7歲郭姓少女8年前離家與鍾姓男友同居,事後卻遭人殺害棄屍曾文溪,警方原以無名屍處理,後來郭父求助法務部長重啟調查,才比對查出身分。由於鍾男測謊未通過,被檢方認定涉重嫌起訴;但一、二審都以無直接證據判鍾男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台南高分院調查,鍾男(35歲)與郭女是交往3年多的男女朋友,93年10月間,當時17歲的郭女離家出走與鍾男同居,後來郭父向警方通報失蹤人口,隔年2月,鍾載郭女外出被警方查獲,郭父得知2人同居發生關係,怒控鍾和誘性侵。

3個月後,郭女再離家與鍾同居,後來下落不明,不料,94年8月23日中午,郭女屍體在南市曾文溪出海口南岸被人發現,頭部有明顯外傷,檢警相驗認有他殺嫌疑,但因身分不詳,警方暫時以無名屍處理。

直到99年4月,郭父寫信給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請求協尋失蹤愛女,法務部轉給台南地檢署採集郭父等家人DNA與無名女屍比對,確認無名屍身分是郭女。檢方調查時,鍾否認殺害郭女,但未能通過測謊,被依殺人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時發現部分證人證詞前後不一,郭女交往對象多,前後有4位男朋友;檢方也未提出殺人直接證據,一、二審都認定鍾罪嫌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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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姦淫人妻一審無罪二審判刑八月

作者: 鍾錦榮 | 臺灣時報 – 2013年12月22日 上午12:57

 〔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張姓貨車司機和李姓人妻偷情,且不願分手,還跑到人妻的公婆家叫囂,招來李妻的丈夫提告,一審張男雖獲判無罪;但高雄高分院審結「大逆轉」,認為張男「姦淫人妻、毀人家庭」惡性重大,改判處他八個月定讞。

 張男應友人邀請到李婦家裡打牌,因而認識李婦和她的家人。之後,兩人交往一陣子。

 去年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晚上,兩人到張位於高雄市住處偷情。但去年六月間,李婦後悔所為,有意分手,張卻不肯罷手,甚至揚言公開姦情和裸照,企圖藉此控制她。

 後來李婦因不堪張男長期騷擾,並飽受精神折磨,於是向丈夫坦承婚外情,並希望取得諒解。

 不料張男見李婦不願繼續往來,竟帶著一床棉被,跑到李婦公婆家叫囂。

 張男並說,他和李婦同居數月,這床棉被是兩人所用,並大聲喧鬧揭露姦情,甚至揚言放火燒房子,致使左鄰右舍皆知,李婦因無地自容而主動離婚。

 張男並否認通姦,一審判他無罪,但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結認為,貞操、忠誠為夫妻間的核心價值,若無此事,李婦不會向其夫自白,更不可能虛構通姦,且其夫證實此事,認定張男所辯不可採, 因此改判有罪。

 法官並指出,張男「色慾薰心、姦淫人妻、毀人家庭,糾纏不放」,且犯後仍狡辯,毫無悔悟,因此從重判處八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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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歸3小時 女遭男友1刀割頸

作者: 李金生╱金門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1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李金生╱金門報導】

金門昨天清晨發生1起情殺案,47歲呂姓男子懷疑莊姓同居人移情別戀,酒後持水果刀逼問「第三者」未果,拉扯間將她1刀殺害,再向警方自首,警方將他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2人生養的5歲小男孩,警方通報縣府安置照顧。

老家在台中、目前無業的呂姓男子,因曾從事電玩業,6年前與從南投來到金門,與金城鎮1家電子遊藝場工作的34歲莊姓女子相識,進而在金湖鎮塔后1處民宅租屋同居,生下1名就讀幼兒園的5歲男孩。

呂某近來發現莊女手機有陌生人留下LINE的訊息,懷疑她在外另結新歡,心情十分鬱悶,昨天又因從晚間6時上班到12時的莊女,遲至凌晨3點多還未回家,心裡愈想愈生氣,喝了約100cc的金門高粱酒。

約4時許,莊女返家,呂某即質問她去哪裡?並到廚房拿水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要她交代外遇真相,2人一言不合,相互拉扯間,竟1刀畫斷莊女的頸動脈,當場倒臥血泊之中。

呂某驚見鑄成大錯,打電話給莊女老闆、哥哥和前妻,告知他們失手將莊女殺害,隨即於清晨5時10分許向警方報案自首。

警方據報趕抵現場,火速將莊女送醫,仍因失血過多,1小時後宣告不治。自稱已有2天沒睡的呂嫌,神情恍惚沮喪,被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附近住戶表示呂、莊2人都是外地人,平日與鄰居沒往來,案發時也未聽聞異常聲響,直到警網趕到,始知發生凶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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