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元浩情人節和男人過 贊成同居試婚

作者: 許容榕╱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6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許容榕╱台北報導】

姚元浩曾和舊愛隋棠同居,日前被爆和現任女友王心凌同居試婚,不過他否認。目前拍三立《回到愛以前》和魏蔓有同居情,他說:「同居很正常,婚前先試婚,雙方都能接受彼此,婚後才不會反對。」他是明星車隊成員,前天情人節他沒陪女友,到屏東大鵬灣練賽車:「我已經把情人節禮物送給她了,是保養品。」

楊一展也是車隊一員,15日隨台視《神仙老師狗》演員方志友、張熙恩到台中、高雄宣傳。他說情人節和一群男生在大鵬灣練車,過得「又man又浪漫」,愛車就是他的女友。他自認個性實際、非常不浪漫,常不知要買什麼送女生,做過最浪漫的事就是煮一頓大餐請女友,「人都會吃,做菜最實際!」

方志友單身1年,談戀愛很黏人、有男友就沒朋友,她很愛過節,舉凡100天、一個月都慶祝,且誠意十足,會自己做禮物,一周前就動手做卡片、紀念書,記錄相愛點滴,「通常男生都會覺得很浪漫!」她說戀愛時是小女人,希望有大男人疼愛,「摸摸我的頭,我就會覺得好幸福!」

……..文章來源:按這裡


精液味+呻吟聲 難證通姦

作者: 王己由、林郁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林郁平╱台北報導】

李姓男子凌晨開車回家後洗澡更衣,被王姓妻子聞到內褲有濃濃的精液味道,馬上跑去看車上行車記錄器,聽到丈夫的蔡姓女同事在車上說「腰好痠」、「我的褲子呢?」,還有丈夫和蔡女的呻吟聲,控告2人通姦,但法官認為缺乏2人有具體性器接合行為的事證,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通姦、相姦罪的構成要件,是性器接合。李男內褲驗出自己的精液,是正常的事,無法證明是和蔡女性交,且他的內褲沒有蔡女的DNA;呻吟聲也不只限於性交才會發出,可能是受親吻、愛撫、相擁等親密行為的感官身體刺激發出的聲音。

李男在民國85年結婚,他的妻子王女提告表示,丈夫在前年9月間凌晨開車回家後,馬上進浴室洗澡並換穿衣物,同日早上她洗衣服時,聞到丈夫內褲有濃濃精液味,就察看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竟聽到丈夫和蔡姓女同事的曖昧對話。

王女認為2人有染,控告丈夫和蔡女涉嫌妨害家庭,檢方並據此起訴。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不能光憑內衣褲上的精液,及車上的呻吟聲,就認定判李、蔡2人有通相姦行為,在缺乏具體事證下,應判決無罪。

對於王妻抓姦因沒有逮到關鍵事證被法院判無罪,徵信社業者「吳董」表示,抓姦最重要的還是「抓姦在床」人贓俱獲,必須跟蹤當事人到旅館或住處,且還不能心急馬上破門,以免當事人破壞現場。

他說,有經驗的員工會聽到呻吟聲或事後洗澡聲後,才通知警方到場一起「見證」,否則亂闖反而會吃上妨害自由與妨害祕密的官司。

吳董指出,抓姦除跟監外,在車上裝GPS、向電信公司員工買通聯紀錄等,都是慣用手法,還會網路肉搜或查驗個人電腦,看能否找到曖昧照片、影片與聊天記錄。

……..文章來源:按這裡


王泉仁 李晶晶平和離婚

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4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塑集辦人王永慶長孫王泉仁和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的豪門婚變案,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昨日再度開庭審理2人離婚訴訟案。歷經2年訴訟,夫妻倆終接受法官勸導,為了女兒,決定在情人節前夕平和簽字離婚。因婚變衍生的相關民事訴訟也因此落幕。

2人在法院簽字離婚後,一路有說有笑的步出法院到便利商店買飲料,少了以往對峙的火藥味,冰凍的關係或許因恢復單身而有了改變。

好聚好散 相偕買飲料

至於2人離婚條件等詳細內容,雙方律師都表示「法官有交代不能說,必須保密」。據了解,王泉仁與李晶晶的女兒,目前由李照顧,離婚後還是由她繼續照顧扶養;王泉仁則有探視權,2人的離婚也沒有贍養費問題。

王、李2人昨簽字離婚後,共同簽名發表一份共同聲明稿,強調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結束婚姻關係。2人共同聲明全文如下:「雖我們倆從13歲那一年開始,擁有了很深的情感與牽絆,但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結束婚姻關係,為了我們美麗女兒的幸福與最大福祉,我們將持續像家人般的關係,一起陪伴我們的女兒長大。」

為女兒 沒談贍養費

「未來的每一天,我們彼此給予最深的尊重與祝福,我們互相拋棄所有財產請求,也不會有任何贍養費,在此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

李晶晶後在臉書引聖經經文表示,生命的一個階段結束了,另一個階段正展開,感恩擁有的一切,也會快樂地期待光明未來。

王泉仁和李晶晶,4年前在前總統李登輝及馬英九總統祝福和見證下完成婚姻,當時被視為是王子與公主的豪門婚姻。但婚姻才維持2年,前年在男方向台北地院提出離婚訴訟後,開啟這件豪門婚變官司序幕。

祝你幸福 訴訟落幕

歷經2年多的訴訟,在法官藍家偉積極介入勸和息訟,並告知以女兒為重下,終於在昨日庭訊後平和簽字離婚。

另2人在離婚訴訟中,還衍生王泉仁以遭家暴傷害為由提告求償,更不滿被誣指和女主播李文儀交往,訴請李晶晶賠償400萬元。

李晶晶不甘示弱,也指王泉仁和李文儀外遇,提告向2人各求償200萬元。隨著2人昨日離婚官司落幕,這些互控的民事訴訴訟,律師透露,也將陸續撤告結束對簿公堂。這樁王子與公主的豪門婚變,也令許多人嗟嘆!

新聞相關影音

……..文章來源:按這裡


情人節禮物? 王泉仁、李晶晶簽字離婚

作者: 林韋龍   | TVBS – 2014年2月13日 下午1:37

台塑集團長孫王泉仁、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這段豪門婚姻終於在情人節前夕,畫下句點,兩人家產雄厚,粗估都各有10億以上,第一時間發出的聲明稿也說「互相拋棄所有財產請求,不會有任何贍養費問題」。

99年1月10日,台塑集團長孫王泉仁風光迎娶首都客運千金李晶晶,從13歲就認識的愛情故事,看似修成正果,103年2月13日,進入另一個階段,兩人確定離婚。記者林韋龍:「情人節前夕,王泉仁、李晶晶終於在台灣高等法院的民事庭大樓結束婚姻,簽下離婚協議書之外,還同時發出聲明。」共同聲明寫到,「離我們倆從13歲那一年開始,擁有了很深的感情和牽絆,但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結束婚姻關係,為了我們美麗女兒的幸福與最大福祉,我們將持續向家人般的關係,一起陪伴我們的女兒長大,未來的每一天,我們彼此給予最深的尊重與祝福,我們互相拋棄所有財產請求,有不會有任何贍養費,在此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以親筆簽名作結。其實,王泉仁個人名下有好幾棟房子,加上投資,身價超過10億,李晶晶則是家裡有首都客運事業體,家產也很可觀,偏偏離婚官司吵很久都互不讓步,從王泉仁告李晶晶家暴、李晶晶告王泉仁外遇,王泉仁還真的在英國被拍到,和女子一起逛街,王泉仁又告李晶晶侵占家電、家具、垃圾桶。名門佳偶變怨偶,1月法官開庭,單獨和兩人談談,雙方態度才軟化,2月份,終於談好條件,而且當庭跟法官說,拒絕對外透露,僵持多年的離婚官司,選在情人節前一天,互相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

……..文章來源:按這裡


外遇變換妻!愛上對方老公 互告小三

作者: 林耿賢 | TVBS – 2014年2月13日 下午1:04

發現丈夫有外遇,找對方的先生討論,卻又另外發展出另一段婚外情,這樣電影般的情節,真的在現實中上演,有兩名女子互告對方是小三,法院判決互相賠償10萬,但是其中一方,因為被拍到親吻的親密照,及其他證據,所以還要賠更多。

電影當中,女主角發現了丈夫在外面有了小三,為了報復,開始想盡辦法誘惑對方的丈夫,兩對夫妻間的關係,錯綜複雜,但這樣的情節,竟然真實上演。一名陳姓女子,4年前,發現老公與嚴姓同事出軌,後來找上了嚴姓女子的丈夫,試圖要挽救婚姻,但沒想到兩個人意外擦出火花,反而在汽車旅館,當場被發現不正當的關係,陳姓女子去年先是向嚴姓女子提告,並求償160萬元,但嚴姓女子反過來指控陳姓女子才是小三,求償200萬元,後來判定兩人互賠10萬元。嚴姓女子錄下了丈夫與陳姓女子在車上曖昧的對話,林姓男子說「他們兩個做錯,我們還這樣做?」、「如果妳跟我以後有未來,他們也有了未來」,陳姓女子則回「我們參加換妻俱樂部啊!」,台北地院繼續審理,結果被發現不正常的的陳姓女子和林先生,要賠最早婚外情的李先生15萬元。從追查外遇,到發展成互相換妻,做錯事的不管先後,通通都要受懲罰。

……..文章來源:按這裡


小三懷孕 超音波照po網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女子與已婚好友林男發生婚外情,去年3月間,林妻發現小三竟大剌剌地將懷孕超音波照放置於臉書上,質問後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認定2人發生24次性行為,昨依相姦罪嫌起訴林女。

據查,30餘歲的林女與40歲的林男相識多年,日久生情,101年6月間,林妻從丈夫的手機中發現2人曖昧對話,確認丈夫外遇,當時林妻有意選擇退出,小三因內心不安,說出不願對方離婚,林男也簽立公證書保證不會再犯。未料,去年3月,林妻發現小三竟特地申請臉書帳號,將懷孕超音波照放置於臉書上,嗆聲意味十足,林妻氣炸要求小三離開丈夫,未料林女卻回說:「我們兩個沒辦法分開!」

……..文章來源:按這裡


社會傳真機-人妻搭上小三夫 抓猴演變四角戀

作者: (王己由)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王己由)】

陳姓人妻懷疑李姓丈夫與嚴姓人妻有染,就想與嚴女丈夫林男聯手捉姦,沒想到,卻因此發展出婚外情,反被嚴女捉到2人不正常往來,陳女丈夫得知後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在公共場合屢有牽手、摸臀、親吻等親密肢體接觸,並同至旅館獨處,已逾越普通朋友社交行為,屬婚姻關係外的不正常往來,不論陳女是否因丈夫外遇而故意,其行為已侵害李身為配偶的法益,但審酌李也有問題,判陳女和林男只須賠15萬元。

……..文章來源:按這裡


老婆和小三夫通姦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3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兩對夫妻,為了抓姦,竟然如電視劇情般「超展開」,意外演變成交叉式通姦,兩對怨偶既換夫也換妻,關係混亂!

抓夫外遇 演變成交叉通姦

判決書指出,李男有小三,李妻想抓他姦,遂找小三的老公林男合作,沒想到還沒抓到姦,李妻、林男自己也搞出姦情,抓姦人竟成了通姦人,還諜對諜打起抓姦大戰,4人交叉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昨判跟進通姦的李妻、林男,應連帶賠償李男15萬元,可上訴。

此案共衍生4場民事官司,第1、2場是兩個人妻的互告,去年7月北院判各賠10萬元給對方,等於戰成平手;昨天的判決是第3場,李妻和林男抓姦的這一方反倒先輸了;但林男不示弱,也告了林妻、李男,此案尚在北院審理中,是第4場,勝負難料。

4人告成一團 互有輸贏

判決指出,李男、林男都是電腦工程師,兩人曾是科技公司同事,李妻現為北部某科技大學職員,林妻則在跨國通訊業工作。

林氏夫妻愛情長跑12年才結婚,育有2子,結婚10年後發生這場婚變。林妻指控,99年起,丈夫林男開始搞神秘,常接到神秘電話就躲著她講,100年林男突然要離婚,林妻想起林男2年前說過,李妻常向他抱怨婚姻不美滿,她遂懷疑李妻就是小三。

林妻遂聯絡李男連手抓姦,兩人合作追查各自的配偶行蹤,並取得他們在車上的鹹濕對話,對話中,林男曾自我反省這樣和各自配偶有何不同,李妻還說:「那我們去換妻俱樂部啊!」

李妻挨告後,也找徵信社「反蒐證」,去年跟監李男、林妻,在漁人碼頭等景點拍到公然緊緊相擁的照片,且多次出入摩鐵相處,雖曾衝入抓姦,但只找到用過的的保險套、衛生紙,未抓姦在床。

雙方後來交互指控妨害家庭、妨害秘密、誹謗、侵權等刑民事官司,但刑事都不起訴。李男從林妻處取得李妻和林男的偷情錄音,也提告、求償250萬元。

但李妻、林男都堅稱沒上床,林男說,是李男與林妻外遇在先,也曾向各自的配偶承認偷吃,卻暗自聯手竊錄,他主張錄音沒有證據能力;李妻也辯說,她知道丈夫在她車上裝GPS和竊聽器,才故意將計就計,和李說些「有的沒的」,「也要讓丈夫嘗嘗被背叛的痛苦,才故意這樣說」。

但法官不採信,依據李男舉證的對話錄音,認定李妻、林男有不正常往來,侵害李男的配偶權,判應連帶賠償15萬元。

……..文章來源:按這裡


上網搞曖昧 偷情網站助長亂象

中央社 – 2014年2月12日 下午10:43

(中央社華盛頓12日綜合外電報導)對許多男女而言,網路外遇已成為新常態。1名29歲女子說,這使她得以報復丈夫出軌。另1名45歲已婚男子則稱,這使他避免了妻離子散。

自從加拿大「安全出軌」網站(Ashley Madison)在2002年架設以來,上網尋找出軌機會的人數便暴增。這個網站有個挑逗性口號,「人生苦短,找點曖昧關係吧」,引起了轟動。

如今已有許多類似網站出現,以磋合婚外情,而這些網站的域名直截了當,毫不遮掩,如「www.datingforcheaters.com」(意即偷情約會)和「www.heatedaffairs.com」(火熱外遇)。

「安全出軌」的版主畢德曼(Noel Biderman)認為,這個網站和其他類似網站只是為人類亙古以來的欲望提供便利。

他對記者說,「地球上沒有任何1種文化不會發生出軌情事,這種事情一直都有」;並指出,傳統約會網站經常「被尋找外遇的人占據」。

畢德曼指出,成立1個專為已婚男女服務的網站,「填補了這些男女內心的空白」;並說,他的網站如今約有35個國家的2500萬名會員,去年的營收是1億美元左右。

根據「婚姻與家庭治療雜誌」(Journal ofMarital and Family Therapy)上的數據,約有22%男性和14%女性在整個婚姻生活中,至少有1次對配偶不忠的紀錄。

那麼如同「安全出軌」一般的網站是否助長了外遇行為?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Washington)社會學教授史瓦茲(Pepper Schwartz)說:「新科技是否使出軌情事增加,很難確定,因為我們並未掌握基本數據。」

「然而我猜,答案是肯定的,因為許多人渴望婚外性行為,但根本不知道如何進行或如何安全進行。」1030212

……..文章來源:按這裡


兒幫媽抓小三 竊聽父電話被訴

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2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市63歲已婚蘇姓男子在外養小三,還將房產抵押借款欠債上千萬元,妻兒得知後認為太超過,提告離婚求償,兒子為幫母親,還在住家及附近六處公共電話安裝錄音筆,並將父親對話內容當做呈堂證供,父親反告涉及妨害秘密罪,新北地檢署昨偵結,依法將兒子提起公訴。

家住新北市永和區的蘇姓男子因為經常夜間行蹤不明,其妻明查暗訪下,才知道丈夫在外養小三,為支付大筆開銷,還將兒子名下房產拿去銀行抵押貸款,連同房租收入共數千萬元,都雙手奉上給小三花用。

蘇妻發現後,質問丈夫「精子曾跑進去嗎?」蘇男尷尬回稱「少啦!有時候會硬起來才會」,甚至還錄到丈夫與小三的親暱對話。蘇妻拿著先生「懺悔錄音檔」訴請離婚,新北地院法官認定蘇男、何女曾發生性行為,判准離婚,蘇還須賠150萬元。

雙方訴訟期間,蘇男兒子為助母親一臂之力,得知父親為防隔牆有耳,都跑到住家附近打公共電話,竟從去年4月至11月間,偷偷將密錄器放在放父親房間及客廳,並在住家周遭六處公共電話偷裝錄音筆,將父親跟親戚間的對話錄下,開庭時提供給法官當證據,因此挨告。

檢察官認為,蘇姓兒子因罪證確鑿且認罪,依無故錄音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談罪嫌將他起訴。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