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自由時報
新竹市林姓女子在南科工作的 先生 外遇,她為了報復,竟多次南下200公里,找 先生 同事兼好友徐某到 汽車旅館 姦宿,林女事後發 曖昧 簡訊 ,被林女 先生 發現提告,徐某被依 通姦 罪判徒刑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
丈夫 偷情 妻決「各玩各的」
判決書指出,林女 先生 曾某與被告徐某不僅熟識,而且是科技公司同事,兩人同時從竹科被調往南科工作。去年9月間,林女懷疑 先生 有 外遇 ,因而心情不佳,卻給了徐某可乘之機。
徐某向法官供稱,本來跟林女根本沒有聯繫,是因為曾某在外面有女人,自己也在台南,林女要求代為打聽,不到3個禮拜,林女說奈何不了 先生 ,所以就「各玩各的」。
女南下200公里 找郎開房間
令法官咋舌的是,林女多次要徐介紹一個「男友」給她,這時徐某竟見獵心喜地說「那就我好了!」之後幾天林女就往南奔200公里找徐,前往台南縣永康市、仁德鄉等地汽車 賓館 連開3次房間,每次平均相隔1個星期。
徐某說,這3次姦宿都是林女在 電話 中邀約後,才從新竹下來台南,不過第一次發生後,他跟林女說「我們不應該這樣子。」可是林女卻說,她 老公 在外面有女人,她也要報復他,「大家各玩各的!」
徐某說,自己原本想叫停,然因林女又一直傳 簡訊 ,徐禁不起她的誘惑,所以才接二連三地再發生關係。
曖昧 簡訊 露餡 男挨告判刑
去年10月1日,徐某 妻子 發現徐的手機內有一則林女所發送內容 曖昧 的 簡訊 「我好想要,你能再給我一次嗎?」由於兩家是多年好友,起疑的徐妻乃委請曾某查詢,曾某調閱通聯紀錄及詢問 妻子 後,始知上情,曾某選擇原諒 妻子 ,對徐某提出 妨害家庭 告訴。
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告徐某和告訴人曾某為舊識,竟與曾某 妻子 相姦,妨害告訴人家庭生活美滿,因此連續判他3次 通姦 罪,每次徒刑2月,最後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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