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妻嫁給養父謀產 中國男子再跟養母同居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0日 下午1:50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台灣有句俗諺「賣某做大舅」,調侃吃軟飯的男人;就有中國李姓男子為了謀奪台灣老榮民的遺產,不但認老榮民當養父,還不惜把妻子嫁給老榮民,妻子成了他的養母,最後2人還同居,真是亂七八糟!

這段「髮妻變養母再變同居人」的離譜案,因李男在養父過世後來台領遺產曝光,李男現在稱呼「養母」為「同居人」,移民署桃園專勤隊人員說:「簡直比扯鈴還扯!」

專勤隊查出,中國江西省李男現年49歲,19年前他30歲時,結識回中國探親的台灣李姓老榮民,還要老榮民收他為養子。

李男疑想藉老榮民名義來台,將來還可繼承其遺產,隔年就以探親名義不斷來台,短短5年就因進出次數太頻繁,引起注意而被拒絕入境。

眼見來台無望,李男竟把腦筋動到大他2歲的妻子黃女身上,急著和妻離婚,安排她改嫁台灣養父,於是妻子變成他的「養母」,李男想,等黃女取得台灣身分證,再用依親名義,把子女統統送到台灣,他再想辦法來台團圓,一家中國人就可全部變成台灣人。

未料,黃女來台不到3個月,就因賣淫被逮,驅逐出境,管制滿3年後,她再來台,又因非法在大學當清潔工被逮,二度驅逐。

95年,李姓老榮民過世,在中國的黃女可繼承60多萬元的遺產,但因她仍在管制期間而無法來台,居然寫委託書,由「養子」李男來台代領。

李男於100年、101年兩度來台辦手續,上月底又來台灣,終於領得60多萬遺產,但他還是想變成台灣人,曾兩度向移民署桃園專勤隊稱:「我是台灣人,我要申請恢復國籍!」瞎編一套八點檔劇,自稱原讀桃園縣僑愛國小,民國77年至金門旅遊時不慎落海,幸被中國漁民救起,才變成中國人。

領走老榮民遺產 還想入籍淘金

但李男申請恢復國籍,兩度遭駁回,他還向內政部訴願,仍未過關;上月他趁來台,再提出恢復國籍,但所持身分證、戶籍謄本根本是偽造,被專勤隊人員戳破,李男才坦承,這段「妻變養母」的荒誕劇情才曝光。

專勤隊隊員故意問他:「那你養母呢?」李男說:「養母現在是我同居人!」隊員不禁笑岔氣,訊後將他依偽造文書等罪移送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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