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13號星期五 簽字離婚-雙方撤告爭監護權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14日 上午6:10

記者張文川、曾德蓉/台北報導

喧騰9個多月的于美人婚變官司,昨天終於塵埃落定,在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談判6小時後,與丈夫「James」王維倫達成和解,當庭簽字協議離婚,於13號星期五,結束了16年婚姻。于美人步出法庭時說:「謝謝大家關心,我們好聚好散。」James則透過律師表示:「好聚好散是對的。」

剩監護權官司 兩人力爭

雙方協議相互放棄對對方的刑事、民事追訴,已提告的官司全都主動撤回,也互不向對方請求任何金錢、房產;雙方終結所有官司,只剩兩個小孩的監護權官司,兩人都在爭取監護權,暫無共識,將由法院另案審理。

昨天于美人與James都由律師陪同到庭,從上午11時一路開庭到下午5點多才結束,中間只休庭外出吃飯50分鐘,但兩人在庭外完全沒有互動。兩人都向法官表達「只想要盡快結束這段婚姻」的強烈意願,法官以此為基礎,從中調解尋求和解。

撤所有官司 註明于美人無外遇

James先前很在意于美人和其藝人朋友常在節目中一再「消費、抹黑」他,揚言再說一次就告一次,10月已告羅霈穎誹謗。于美人與于母早先告James傷害、家暴等刑案,還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于美人也對James暗指她有「小王」一事耿耿於懷,要求澄清道歉,否則也要告。雙方對於官司部分,最終達成「互不追訴」的協議,撤回全部案件,並註明澄清沒有于美人外遇這回事。

各退一步 不互索討金錢

至於金錢方面,James原本主張于美人支付子女教育費、醫藥費、欠稅等共 8700萬,後來他修正為「一毛錢都不要,只要兩個小孩」,昨天在雙方各退一步、盡快簽字共識之下,協議相互不再向對方請求任何房產、金錢,原則上,「各自名下的財產,就各歸本人所有。」

晚間于美人發聲明和感想:「今天是十三號星期五,我離婚了。」聲明內容指經過6小時溝通,雙方誤會冰釋,為謀子女最佳利益,同意好聚好散,達成和解,雙方徹回除了監護權以外的訴訟。James則表示,基於保密協定,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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