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悲歌 賠掉婚姻家產身家只剩四位數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10月24日 上午5:44

劉姓男子是大陸台商,為了包二奶與結婚元配離婚。不過太太發現丈夫在離婚前就與大陸二奶生了兒子,憤而提出民事求償六十萬元。法官審理後發現劉姓男子目前無業,財產總額也只剩四千五百多元,最後判處劉姓男子應賠償前妻卅萬元。(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一名台商長期在大陸經商,民國一百年十一月間,劉姓男子與結婚廿五年的妻子離婚,也將財產數百萬元全數給妻子,以求與大陸的二奶長相廝守。不過劉姓男子去年底返國,有親友發現劉姓男子帶著二奶與一名兒子,並將戶籍遷入台灣。

前妻私下調查,發現前夫與大陸二奶生下的兒子,是在民國一百年的三月,也就是兩人離婚前就已生下兒子。由於尚未離婚就與二奶生下兒子,行為已觸及通姦罪,前妻於是向新竹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前夫賠償精神撫慰金六十萬元。前夫在法院庭訊中向法官坦承通姦並生下一子,但劉姓男子辯稱當年離婚前妻子就已知道與大陸二奶生下一子,而且所有財產都給妻子,現在無業也沒有財產,因此拒絕給付六十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認為劉姓男子通姦行為已足以使前妻感到羞辱及沮喪,所受精神痛苦難以言喻,因此前妻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於法有據。法官調查也發現劉姓男子目前無業,去年度所得只有兩千六百多元,財產總額也只剩四千五百多元,法官最後裁定精神撫慰金減半,劉姓男子還是應賠償前妻卅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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