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女六判死 外遇男三審生死辯

民視 – 2013年10月25日 下午2:05

2006年汐止發生母女三屍命案,兇手是一家之主張鶴齡,因為婚外情被發現,居然動手殺害妻子和兩個未成年女兒,殺人過程還用電話直播給小三聽。

殺妻部分無期徒刑定讞,殺孩子部分從一審到更四審都判死刑,最高法院今天開庭,辯護律師卻說被告是一時慌張才殺小孩,罪不致死。

一段婚外情,讓這個家成了殺人現場,男子張鶴齡2006年殺害太太和兩個女兒,全程打電話直播給小三聽,事後還故佈疑陣,假造自殺現場,2012年更四審判處死刑,全案上訴,由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

張鶴齡殺妻已確定無期徒刑定讞,但殺孩子歷經六次判決,一審到更四審通通宣判死刑,辯護律師主張,犯案過程中驚醒小孩才臨時加害,並非故意。

律師還搬出聯合國的人權保障兩公約,為張鶴齡尋求免死機會,三審法官想釐清,張鶴齡矯治教化的可能性,有沒有觸犯兩公約中所謂的「最嚴重之罪」,被害人是兒童,他又以化工專業犯案,是否符合從重量刑的條件?種種爭點,要檢辯雙方下次開庭時進行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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