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吻、上摩鐵 人妻通姦告不成

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25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男子的妻子到摩鐵偷情,李男雖提出兩人騎車相擁親吻 、妻子穿浴袍目送男方離去照片,卻因沒有保險套、精液等「辦事」證物,且兩人否認發生性關係,檢方處分不起訴。

李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自行蒐證後,今年2月7日深夜,尾隨發現她和梅姓友人,到高雄市左營區汽車旅館,隔天上午8點多,見車庫門升起,妻子僅穿浴袍,目送梅男開車離去,控告2人涉嫌通姦罪,並提出騎車擁抱、親吻等照片當證據。

李妻指稱,對方不知她已婚,否認發生性行為,男方也附和其說法。

檢方表示,由於兩人未坦承發生關係,李夫也未進入房間查看是否留有保險套、精液等物,親吻、擁抱和過夜等親密動作,只能證明關係匪淺,但無法證明有性行為,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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