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孩 自首男贈屋賠錢遭訴

中央社 – 2013年9月4日 下午8:15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蕭姓男子日前向檢方自首,從民國96年起對同居女友的12歲女兒性侵共計11次,賠錢又送房,仍良心不安。北檢今天起訴蕭男。

檢方指出,未婚、無業的44歲蕭男日前自首表示,他原本與同居女友及其女兒同住在基隆巿,他從民國96年起,明知同居女友女兒12歲,卻利用與女友女兒獨處的機會,發生性行為。

蕭男供稱,與女友女兒的性關係一直維持到100年間,小女孩已從國中升上高中,期間他與女友分手,性侵小女孩事件也被女孩家人發現,後來他陸續交付新台幣600萬元以及贈送一間台北巿房子,才獲得對方原諒,雙方和解。

蕭男跟檢察官說,因為至今仍良心不安,因此向檢方自首,檢方開庭期間,他多次痛哭流涕表示對不起女孩。檢察官私下表示,這樣的性侵被告,很少見。

被害人則跟檢察官說,蕭男開始前2次,有違反她意願。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蕭男在女方滿16歲前,共性侵11次,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起訴,建請法院審酌他自首,且犯後態度良好,從輕量刑。10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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