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藉口跟元配假離婚 再跟其他女子結婚遭控起訴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7月10日 上午5:47

一名張姓男子藉口跟元配假離婚,和劉姓女子結婚又離婚,再跟謝姓女子結婚,元配發現後,控告張姓男子重婚,偵查期間張姓男子矢口否認重婚,但是兩人仍處同居共財之婚姻存續關係,被桃園檢方提起公訴。(李明朝報導) 

桃園檢方發現一名在某單位服務的張姓男子跟范姓女子在民國八十一年間結婚後,又在八十九年辦理假離婚,簽訂內容不實之兩願離婚協議書,並且辦理離婚登記,然後雙方仍然處於同居共財之婚姻存續關係,張姓男子竟為了與不知情的劉姓女子共同生活,基於重婚之犯意,在九十六年與劉姓女子結婚並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接著又辦理假離婚跟一名謝姓女子結婚。

事後元配發現這起事件,進向檢方提起告訴,桃園地檢署偵辦期間,張姓男子否認有重婚,辯稱跟告訴人離婚之事實,不過證人證述指出張姓男子跟范姓女子共同生活,同居共財之生活模式與一般夫妻無異之事實,檢方全案偵查終結,將

張姓男子依重婚罪嫌提起公訴,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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