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照存已婚男手機 小三判刑

中央社 – 2013年7月1日 下午5:26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日電)王姓男子有婚外情,小三拍下性愛照存在王男手機,男子沒刪照片被老婆發現,妻子提告小三,小三被判徒刑4個月,可上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王姓男子打牌時認識曹姓女子,交往後,多次到汽車旅館休息發生關係,曹姓女子還用王男的手機拍下多張兩人的性愛照。

判決書指出,曹女多次用手機發送曖昧簡訊到王姓男子的手機,男子的妻子無意中發現老公手機內有性愛照片,大發雷霆,王男坦承和別的女人交往,寫下悔過書。

王妻因此向法院控告曹女妨害婚姻,曹女向法官坦承確曾和王男出遊,但兩人沒發生性關係,也沒和王姓男子拍過性愛照片,至於簡訊則是在開玩笑。

不過法官發現,性愛照片中的女主角和曹女一樣,嘴角右側都有1顆痣,認定曹女就是照片中的女主角,簡訊是開玩笑的說法也有違常情,因此判處曹女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10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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