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萱批劉至翰 反悔月給兒3萬

作者: 張佩玲、洪秀瑛╱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22日週三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5:30

中國時報【張佩玲、洪秀瑛╱台北報導】

夫妻離婚孩子最無辜也最受傷害。林子萱21日說,她和劉至翰離婚後,沒拿贍養費,只要小孩監護權,「我沒有小金(金友莊)姊、于美人的背景與財力去爭取,只好忍讓!主要是不忍兒子處在父母爭吵裡。」但是劉至翰卻說她一再扮受害者,他不說,才是為了兒子。

她收入少吃老本

她說,目前養父母、兩個小孩,每月開銷近20萬,但每月收入只有10萬,只好吃老本,「我兩段婚姻都沒跟前夫要錢,寧願跟朋友借錢。」劉至翰曾承諾付給兒子每月定期3萬的信託基金,直到兒子24歲,但一年就反悔,要換成保險,否則不付錢,「我說小孩保險很多了,那就不用付,我從未去查,至今沒收到銀行給的對帳單。」

離婚兩年多,她說,劉至翰都是透過母親探望兒子,今年只有過年時見1次,「我只要求他講信用,打電話說明天要帶小孩出去玩,隔天卻失信,多傷小孩。」對她說的,劉至翰重炮回擊,「昧著良心說話,做人不要這麼菜市場,八卦、聒噪。」

他稱月見兒兩次

他說,當初他提出每月付給她5萬,她說不用,「她一副大牌樣子,我像三線小男模。」律師提醒他仍要支付教育基金,避免日後被說嘴,他就每月存3萬當兒子教育基金,後來改為零風險又保值的儲蓄險,「付錢的是我,不需要她同意。」

他說1個月看兒子兩次,「她不讓我跟孩子單獨相處,一定要她媽媽跟著,感覺很不受尊重。」去年他拍三立《牽手》,劇組後來找她加入,他隨後消失,「我不爽和她拍,我走可以吧,我斷自己財路。她做了很多事,我因不想傷小孩和孩子外婆才沒對外說。」離婚兩年仍是各說各話,孩子最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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