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中國殺二奶 名醫二審仍判11年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23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已婚的前和信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黃麟傑,因不滿中國籍二奶秦亞楠劈腿,4年前涉嫌赴中國殺害秦女,並帶走其鑽戒等財物,檢方求處黃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審酌他與秦女家屬和解、賠償600萬元,昨依殺人罪判11年徒刑、竊盜罪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均和一審刑度相同;殺人罪部分還可上訴。

42歲的黃麟傑於96年間赴中國開會,認識酒店服務員秦亞楠後,發生婚外情。黃指控,秦女以家用、購屋等名義向他索取約新台幣300萬元後,秦女竟還劈腿和其他男子同住。

黃心生不滿,98年12月間先從醫院拿取屬第四級管制藥品的麻醉劑「咪達唑崙」,再赴中國飯店房內,騙秦女喝下摻有麻醉劑的酒,將她綑綁先玩一次SM,完事後因質疑秦女劈腿,爆發口角。

黃憤而拿小方巾塞入秦女口中,對秦女注射麻醉劑,再將她緊綑,看到秦女無力掙脫窒息而死,再予以鬆綁,帶走曾送她的鑽戒、名錶後返台,前年1月被逮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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