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女告警「盯我胸部」問價錢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4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警方與海巡署人員到一家經紀公司緝毒,毒蟲怕小三曝光,哀求:「別讓我老婆與小三碰面,就坦白!」未料「正宮」麗麗(化名)狂叩老公手機沒人接,到公司堵人碰上查緝,還被帶回驗尿,事後控告員警:「一直盯著我的胸部看,還問『價錢怎麼算?』」;警方反駁說,麗麗事過1個多月才提告,若被性騷擾怎可能如此。

警方調查,辦案人員3月27日晚上持搜索票前往台北市長春路緝毒,現場有6男2女,2女之中有一人是毒蟲阿華的小三,阿華擔心婚外情曝光,央求查緝幹員別讓老婆知道,但不巧警方搜索時,阿華妻子麗麗現身。警方後來在阿華住處起出1粒眠與K他命。

本月9日,阿華與妻子麗麗指控北市警局徐姓分隊長,查案時得知麗麗在酒店工作,問說:「怎麼消費,『價錢』怎麼算?」麗麗並控,徐男以關係人帶她回警局,在車內盯著她的胸部看,當時她穿深V洋裝,控告徐男性騷擾與妨害自由。

警︰沒看她胸部 也沒上銬

徐姓分隊長昨天說,麗麗沒帶身分證,又稱自己在酒店工作,還稱「身分證放店裡,中山警方才懂這規矩」,他為了查證身分才追問細節,而且開車載麗麗回警局途中,不可能看她的胸部,也沒上銬。

徐男說,麗麗應訊時有說有笑,警方全程有影音存證,他認為對方是想干預辦案。

律師林俊峰表示,看胸部不構成性騷擾,除非盯著胸部問:「價錢怎麼算?」,因本案涉及毒品案件,若問案過程有詢價細節,恐難認定性騷擾,至於關係人若同意到警局,且沒上銬,員警就沒涉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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