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台大教授力挺

作者: 胡清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1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胡清暉╱台北報導】

文化部長龍應台日前提出「通姦除罪化」的議題引發討論,立委尤美女正式連署刪除刑法通姦罪,多位台大法學教授昨天力挺,質疑刑法處罰通姦是採取「性器牢籠」的觀念,而且很多人為了抓姦,加速婚姻的破裂,更觸犯侵入住宅罪、妨礙秘密罪、傷害罪。

台大法律學院昨天舉辦「婚外性的罪與罰」座談會。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榮堅認為,通姦是否除罪化,已爭論廿年,很多人主張通姦罪是為了維護婚姻,但事實上反而加速婚姻的破裂。

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說,通姦罪是基於一夫一妻制,夫妻不能跟婚姻外的第三者發生性行為,但刑法二三九條處罰婚外「性」,已成為「性器牢籠」,違反身體的自主權。他質疑,很多人為了抓姦,觸犯侵入住宅罪、妨礙秘密罪、傷害罪等,尤其在法庭呈上錄音、錄影等證據,是助長私人的不法取證。

台大法律系教授許宗力強調,性行為是隱私權要保護的最私密領域,卻成為刑法處罰的對象,不合邏輯。

尤美女說,通姦罪最初的立法目的是要懲罰不忠的女性,後來才逐漸演變成目前的法律條文,但實際上通常受傷害的仍是女性,甚至演變成兩個女人的戰爭,因此,已在立院提案修法刪除刑法第二三九條,並修正第二四五條。

不過,現場也有一位律師回應,透過抓姦,有助於女性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或是分財產時的籌碼,未必是對女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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