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消防分隊長 搶同學夫 百萬換緩刑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12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正妹消防分隊長」童雅黎搶人夫自甘當「小三」事件,雲林地院斗六簡易庭判童雅黎4個月,可易科罰金,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期間原告張維真與夫離異,張女收到童雅黎賠償的100萬元後,撤銷對童女的傷害告訴,並具狀替童女求情,最後雲林地院合議庭判決駁回檢方上訴,緩刑2年確定。

同學撤告幫童女求情

171公分高挑身材,有「正妹消防分隊長」之稱的童雅黎,和原告張維真是警專的女同學,卻和張的老公王佑仁發生婚外情,兩位好同學因而發生衝突,張維真先向南投檢方告童雅黎傷害;後來童女與王佑仁在南投摩鐵開房間,被張維真報警捉姦確鑿並提告,檢方偵查期間,張維真撤銷對老公的告訴,檢依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起訴童雅黎,雲林地院斗六簡易法庭刑事簡易判決童女4個月,可易科罰金。

雲檢檢察官認為童雅黎否認犯行,態度不佳,簡易庭判刑過輕,請求撤銷原判決,另判較重之刑。

雲林地院合議庭判決書指出,童雅黎造成同案張維真夫妻感情破碎,雙方今年3月調解離婚,童與張維真也達成民事和解,童賠償100萬元,已於今年3月匯款付清,張維真也具狀建請給予童女緩刑宣告,至於兩女在南投地院的傷害紛爭,張女3月27日已撤告。

判決書指出,童女因犯行已遭記過及停職等行政處分,故認原審量刑並無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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