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褲塞人夫口袋 小三賠元配40萬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4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從事宅配業的孔姓男子與傅姓女同事交往甚密,孔妻發現後,孔男承諾不再與小三往來,沒想到孔男說一套、做一套,孔妻竟在丈夫外套口袋中,發現一條疑似小三穿過的女用性感內褲,氣得蒐證後求償百萬;新北地院昨判傅女賠償40萬元。孔男偷腥爆光後,夫妻已離婚。

孔妻指控,她從丈夫同事處得知,丈夫常與傅女在車上搞曖昧,還有人目睹女方趴在男方大腿上「不知在做什麼」,她逼問時,丈夫否認並離家出走;前年11月,丈夫回心轉意表明願回家。

去年1月丈夫回家後,簽下「與傅女已斷絕一切不正常婚外情男女關係」約定書,她原以為重拾幸福,沒多久,竟在丈夫外套口袋拉出一條陌生的女用性感三角褲,驚訝之餘,發現女兒就在旁邊目睹過程,但詢問丈夫,堅不承認,一直裝傻。

孔妻指控,後來查看丈夫手機,發現他與傅女藕斷絲連,傅女曾傳:「爸比謝謝你的愛、親密的愛人,今天一樣的愛你和想你」等簡訊,還自稱是「媽咪」,她打電話請傅女勿再糾纏,對方回嗆:「賤女人、沒有我還有下一位,去看心理醫生吧!」「你要是再打電話給我,那就證明你老公還是沒有X你」等語。

孔妻請徵信社蒐證,拍到丈夫與傅女舉止親密、穿情侶裝等,求償100萬元;傅女反控孔家婚姻不睦非她造成,而是孔妻強勢,輕視夫家。

法官審理認定,孔、傅已超過一般正常社交友誼的界線,判傅女賠孔男元配40萬元。記者昨未聯繫上兩造,不知他們對判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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