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家庭沒告小三 老公死後多1子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24日 上午6:16

怕警夫丟工作才隱忍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縣張姓員警9年前有了婚外情,還生下一子,小三張女竟明目張膽傳話給大老婆「張家多了一子」,元配唯恐丈夫丟差,只能忍氣吞聲;張警3年前退休,隔年往生後,小三還訴請「認領子女」,要讓私生子認祖歸宗並具繼承權,屏東地院依姊弟親子鑑定結果,判張女之子勝訴。

元配忿忿不平,表示不會同意認養未曾謀面的私生子,要上訴到底!又說目前自己欠安住院,要面對訴訟,又要照顧4個孩子及婆婆,生活很辛苦。

張姓員警曾任派出所警員、刑事偵查佐,專長偵辦職棒、賽鴿賭博案,與髮妻育有4子女,最小的僅13歲;93年他和張女婚外情,生下1子,2年後,張女託人轉告張妻「張家多一子」,元配擔心若興訟會影響丈夫的警職,只好忍氣吞聲。

而張姓警員夾在老婆和小三之間,健康情況越來越糟,罹患重病且洗腎,因常請假,於99年以殘廢被命令退休,不到1年就病故,死後才幾個月,張女要讓兒子認祖歸宗,但元配和4子女拒絕,小三遂反擊,向屏東地院請求「認領子女」。

小三憂兒沒名分

張女住高雄,9年來獨自撫養兒子,她告訴法官,孩子的爸爸生前有盡責照顧她和孩子,會給生活費,但走得太早,丟下他們母子,她不捨兒子沒名分,盼認祖歸宗。

元配4子女說,不知父親生前有私生子,但願配合親子血緣鑑定;元配在庭訊時說,因丈夫是警察,她才不得不隱忍,並非原諒小三偷情,後來想告,卻已過了追訴期,沒想到小三反而帶子反撲,她懇求駁回張女認領之訴。

法官令張姓警員的長女與小三之子進行血緣鑑定,鑑定報告指「2人具有半手足親緣關係」,足堪認定為同父異母的姊弟關係,故判小三之子勝訴。

警局同事昨說,張姓員警是在地人,確有外遇傳聞,但不知有私生子,同事對他的印象是「檳榔不離口」,後來也因口腔癌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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