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也難挽回情感! 尤美女擬提案:廢除刑法通姦罪

NOWnews – 2013年3月19日 上午10:56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與婦女新知基金會今(19)日在立法院召開「大老婆抓姦,破財被告又傷心,通姦罪懲罰了誰?」記者會,直指通姦罪實質上對女性不利,也無法保障婚姻存續,將聯合推動廢除刑法通姦罪,共同發起連署行動,並於立法院提案,讓性別平等關係落實於婚姻。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莊喬汝指出,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她接觸到的案例,先生和小三外遇,法院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先生還幫小三付罰金,提起通姦告訴的太太更受傷。

高雄市天晴女性願景協會理事長譚陽則表示,「聰明的女人,不要以為靠抓姦成功之後,就可以跟先生破鏡重圓!」

她說,對方對你(妳)沒有情感的時候,用抓姦可以把人抓回來,但抓不回一個人的心。

尤美女指出,通姦罪看似平等的法律,但實務上對女人不利,50%的太太為了挽回老公的心,會對先生撤告,但多數男性無法忍受戴綠帽的羞辱,因此僅23%的先生會對太太撤告。她說,通常男人外遇比較多,但實務上卻是女人被判決多。

尤美女表示,最終還是應該回歸婚姻本質,廢除通姦罪是除去刑法責任,但當一方對婚姻造成破壞,就從民法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婚姻忠誠包括性忠誠,用刑法鞏固性的忠誠義務,其實是辦不到的。」政大法律系教授許玉秀感嘆說,通姦除罪化已討論20年、30年,現在法務部對於這個議題還要查外國的案例,根本沒有積極處理問題。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