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通姦罪 婦團、立委推動修法

作者: 陳文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2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聰明的女人,不要以為靠抓姦成功之後,就可以跟先生破鏡重圓!」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婦女團體及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表示,通姦罪實質上對女性不利,也無法保障婚姻存續,將聯手推動修法,廢除《刑法》通姦罪。

是否廢除《刑法》通姦罪的議題再度受到社會各界議論,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莊喬汝昨指出,《刑法》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她接觸到的案例,先生和小三外遇,法院判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先生還幫小三付罰金,提起通姦告訴的太太反而因此更受傷。

高雄市天晴女性願景協會理事長譚陽則表示,在婚姻關係中,對方對你(妳)沒有情感的時候,抓姦可以把人抓回來,但抓不回一個人的心,「不要以為靠抓姦成功,就可以跟先生破鏡重圓!」

尤美女則指出,通姦罪看似平等的法律,但實務上對女人不利,有五成的太太為了挽回老公的心,會對先生撤告;但多數男性無法忍受戴綠帽的羞辱,因此僅二成三的先生會對太太撤告。

她說,通常男人外遇比較多,但實務上卻是女人被判決多,最終還是應回歸婚姻本質,廢除通姦罪是除去刑責,但當一方對婚姻造成破壞,就從《民法》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她將在立院連署提出修法草案,盼爭取跨黨派立委支持。

「婚姻忠誠包括性忠誠,用《刑法》鞏固性的忠誠義務,其實是辦不到的。」政大法律系教授許玉秀感嘆說,通姦除罪化已討論廿、卅年,現在法務部對於這個議題還要查外國的案例,根本沒有積極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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