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修法 加重通姦罪刑度

中央社 – 2013年3月20日 下午12:54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0日專電)正當許多國家著手進行通姦除罪化之際,印尼卻進行刑法大翻修,從嚴懲罰通姦和婚前同居。

「雅加達環球報」(Jakarta Globe)指出,印尼刑法修訂條文多達500多頁,包括766項詳述從偷竊到謀殺等罪行的判決,其中包括嚴懲通姦行為。

印尼刑法目前規定,和婚外情對象同居,最高可求處1年有期徒刑。

印尼司法及人權部主張,現行法律對通姦罪的判決未能有效遏阻婚外情發生。修訂條文規定,發生婚外情的民眾將面對最高5年有期徒刑。

司法及人權部發言人關山(Goncang Raharjo)表示,由於現行法律對通姦罪的懲罰太輕,政府才會提出修正條文,加重刑度。

這項修正條文也獲得若干印尼國會議員支持。國會議員卡提布(Khatibul)表示,通姦是許多社會問題的根源,現行的處罰太輕,他同意應該加重通姦罪的刑度。

卡提布也樂見針對婚前同居提案修法,認為婚前同居是必須加以處罰的罪行。

上述相關修正條文必須由國會通過才能生效,修正案3月初已送交印尼國會。1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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