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障母引狼入室 4女兒遭性侵

中央社 – 2013年3月12日 下午12:24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2日電)陳女喪夫後結交男友同居,未料男友涉嫌性侵陳女4名女兒,男友被收押後,2名女兒怪罪母親未保護他們,不願和母親同住。

這起案件是台南地檢署今天舉辦修復式司法成果的案例之一,全案民國100年底爆發,肇始於陳女的小女兒手臂有數十條自殘刀傷,老師發現後緊急通報,南檢數天後逮捕陳女的吳姓同居人,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

南檢調查,陳女喪夫後結交吳男同居,吳男最初2年表現正常,後來2人理念不合,吳男開始索討金錢,進而家暴,最後覬覦陳女4名女兒,涉嫌性侵,大女兒墮胎2次,二女兒墮胎1次,三女兒被強制性交多次,四女兒被強制猥褻。

吳男一審雖被重判20年,強制治療3年,且被持續羈押中,但陳女4個女兒卻怪罪母親未盡到保護的責任,不顧家務,只想玩樂,有時還會拿衣架打大女兒,女兒們甚至認為父親車禍過世,都是因母親趕著要和朋友唱歌。

大女兒身兼母親角色,照顧3個妹妹,後因無法和母親溝通,就和大妹搬出家門,留下2個妹妹和母親同住。

南檢介入後發現,陳女有輕度智能障礙,但陳女和4個女兒並不知道,經過醫師診斷才確認陳女可能沒有能力保護女兒;陳女也很害怕被4個女兒遺棄,雖自責引狼入室,卻又不知安慰女兒。

所幸修復式司法的輔導,大女兒和二女兒已搬回和母親同住,且有工作,三女兒和四女兒就學中。母親也同意就業,不會依賴女兒。南檢表示,將持續關注此案例,讓這5名母女找出可以互相包容的生活方式,不會再不斷指責對方。1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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