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受理報案 服務到床上大搞婚外情

NOWnews – 2013年1月23日 上午11:4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員警受理民眾報案,竟服務到床上去。新北市淡水分局一名已婚林姓員警,因受理自己初戀情人,已婚的劉女報案,竟意外擦槍走火,將警民服務,服務到汽車旅館;案發後,被士林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罪行,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了解,這段歧戀肇始於98年間劉女因被丈夫家暴而到派出所報案,當時正值林警值勤,兩人四目相接劉女當下認出林警;劉女向林警不斷傾訴丈夫對她如何不好,林警心生不捨,開始對劉女展開關心聯繫進而使過去情愫復燃,雙方於100年開始發展婚外情。

根據淡水分局警方內部調查,這段婚外情原本早在前年就已結束,但兩人又爆出有金錢糾紛,爾後劉女又多次向分局檢舉林警涉及賭博、婚外情;警方介入調查後,林警坦承有婚外情,而且對象就是檢舉他的劉女。調查後,警方雖然認為林警所涉無關公務,但仍以「人地不宜」將其調離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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