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太早敲門抓姦未果 妻與客兄沒「辦事」判無罪

NOWnews – 2013年1月10日 下午11:03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已婚男子懷疑妻子在外面「偷吃」,找已經成年的兒子共同到汽車旅館抓姦。2人事後會同警方一起進入房內,發現妻子全身赤裸裹著浴巾,男子則是上半身赤裸,下半身穿著長褲,2人在事後都被依通姦罪起訴。檢方審理後認為未在現場找到使用過保險套,也無擦拭分泌物的衛生紙,認為2人尚未「辦事」,判決無罪。

這起男子偕同兒子到旅館抓姦,結果法官認為尚未「辦事」而判決無罪的案例,發生在高雄市。一名鍾姓男子發現,妻子經常在下班之後未準時返家,認為妻子發生外遇,於是在去年3月30日下午,帶著已成年的兒子一同跟蹤,意外發現妻子將車停在前鎮高中的後門,再搭上黃姓男同事的座車,一同前往汽車旅館幽會。

鍾姓父子發現後先前往派出所報案,在員警的陪同下,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準備抓姦。一行人會同旅館人員,前往2人的房間敲門,黃男應聲開門,鍾男父子和員警見黃男赤裸上身、下半身著長褲,隨即入房搜索。鍾婦當時全身赤裸,身上僅用浴巾包裹,鍾男事後對2人提告通姦。

檢方審理之後,鍾婦在庭上表示,當天因為身體不適,才會坐上黃男座車,前往汽車旅館休息,2人皆否認發生性關係。法官事後傳喚鍾姓父子作證,他們聲稱只看到2人赤裸,但現場並未找到使用過的保險套或擦拭過體液的衛生紙團,且床上的被單整齊,認定2人尚未開始「辦事」,罪證不足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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