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先告狀!女讓夫戴綠帽10年 反控丈夫不顧家

NOWnews – 2012年12月17日 上午11:09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一名員警日前以帶小孩學游泳為由,藉此私下密會小三多次,妻子發現之後無法忍受要求離婚。小三事後也以丈夫曾經入獄過,而且幾乎都以貨車為家,並未盡到照顧家庭責任,甚至還控訴她父喪期間,丈夫也未回去奔喪,讓她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原以為男子行徑可惡,結果調查發現,原來是這名小三讓丈夫戴了10年的綠帽,丈夫才會以不回家「冷戰」,駁回離婚訴求。

這起案件發生在屏東縣。一名員警因為在外結識小三鄭姓女子,鄭女是有夫之婦,他常以帶小孩學游泳趁機與鄭女幽會,時間長達10年。事後員警妻子得知後訴請離婚,員警離婚後便要求鄭女也離婚好讓兩人在一起,鄭女於是便回去與丈夫「攤牌」,以他曾經入獄且都以貨車為家,連她父親過世他也不回去奔喪,讓她感到痛心,以兩人無法共同生活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檢方原以為鄭女丈夫惡劣,於是傳喚他到庭說明。鄭女丈夫劉男表示,他從事大貨車司機工作,為了讓妻子和孩子的生活可以過得更好,他每天沒日沒夜的賺錢,平均月入10萬元,全數都交給妻子,自己才會睡在車上或公司。不料10年前她卻與一名員警交往,原本還以帶小孩學游泳替約會當掩護,後來這件事情連左鄰右舍都知道。

兒子私下還告訴他「媽媽手機有她和警察的大頭貼,甚至警察還想親媽媽」。員警的前妻也出面作證,指控前夫也出現「我也很愛你」等曖昧簡訊,但他卻辯稱是酒店小姐亂傳的。事後她查出前夫果然有小三,才會決定離婚,離婚後還在路上遇到前夫和小三在一起。法官審理後駁回鄭女離婚請求,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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