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半世紀》夫往生 戶政所補辦結婚登記

自由時報 – 2012年12月16日 上午4:26

〔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台北報導〕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今年四月辦理一宗死亡登記催告案件時,得知往生者黃先生因與另一半陳女士「同居」近半世紀,卻未能完成戶政上的結婚登記而有遺憾,決定協助老太太循民法修正前的儀式婚相關跡證完成當事人結婚登記,遺孀陳女士終獲名分,不禁熱淚盈眶。

中正戶政所秘書李慶宏說,早期國內依循習俗,凡舉行公開儀式、並有兩個以上證人即具備結婚法律效力,故有「儀式婚」稱,後來自九十七年五月廿三日起改採「登記生效」制,但目前仍有部分儀式婚在事隔久遠後,因舉證困難,造成配偶雙方「有實無名」的困境。

七十二歲的黃先生今年三月一日過世,但到四月初尚未辦理死亡登記,戶政所依法催告,家屬表達想照父親遺願先為爸媽補辦結婚登記、再辦死亡登記,原來當年黃先生與陳女士結婚時,婆婆有習俗忌諱,要求兩人先不要辦理正式登記,沒想到一拖就是五十年,也育有兩名子女,家屬說,雙親原約好要選個黃道吉日來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未料父親突然離世。

陳女士希望能達成先生在世時的心願,自己未來往生後能名正言順記載在牌位上,李慶宏指出,由於結婚登記涉及繼承等相關問題,不可不謹慎。

戶籍登記課人員為協助黃家,在找不到結婚證書的情況下,設法從旁找出佐證,包括考證早已泛黃模糊的結婚照片、尋找當年參與婚宴的親友口述,配合照片,完成兩人半世紀來的願望,陳女士在戶口名簿上總算變成「黃太太」,含淚感謝戶政所協助,也能安心為先生辦死亡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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