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越南出差 妻竟當子女面前通姦 判賠50萬

NOWnews – 2012年9月25日 下午7:34

記者陳韋璇/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林姓女子,竟然趁著丈夫被派到越南出差時,將外遇男友帶回家發生關係,完全不顧當時在客廳看電視3名子女的心情,丈夫發現後十分憤怒,訴請離婚,並求償300萬。

這名林姓女子今年38歲,在小吃店工作,前年趁著丈夫出差,帶小男友回家甜蜜,完全不顧3名子女的感受,丈夫得知後震怒,訴請離婚並求償300萬。嘉義地方法院25日審結判離,並依3名子女意願,監護權歸父親,林女每月需負擔1萬2千元子女撫養費,至於精神撫慰金,法官認為以2人地位、收入,判賠50萬為宜。

林女希望法官能裁定固定探親的日期,但其子女最大16歲,最小也有11歲了,都認為有電話可聯絡,願見母親時再聯絡即可,法官尊重子女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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