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配原諒偷腥夫告小三 賠償金減半

TVBS – 2012年9月22日 下午12:54

小三介入別人家庭,法官判定只須負一半責任,錢也只要賠一半。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公車司機和乘客發生婚外情,乘客還傳「在殯儀館等妳」的簡訊恐嚇司機妻子,事後妻子原諒偷腥的丈夫,但控告小三妨害家庭和恐嚇,請求民事賠償,法官審理後認為,公車司機和小三共同侵害妻子權益,小三也只須負一半責任,罕見的把獲賠金額26萬減半。

連續劇對白:「林麗芸,無論我跟建宏的婚姻會變得如何,我都不會讓你好過。」

連續劇中,小三橫刀奪愛成功,竟然還登門踏戶,辱罵丈夫前妻。連續劇對白:「劉安琪,妳搶走建宏,破壞我的婚姻,害我的小孩沒有爸爸,我都沒跟你計較了,現在敢威脅我。」

類似情形,在現實生活中上演,元配事後向小三求償100萬元,最後法院竟只判賠13萬。告訴人陳太太:「我是針對這個人求償,不是針對這件事求償,最後判賠13萬,說實在,我連請徵信社的錢都不夠。」

氣得甚至找徵信社跟監,家住台北市的陳姓男子,在前年9月和一名林姓女子發展出婚外情,2人愛的火熱,小三甚至還在2人交往1個月後,發了封「在殯儀館等你」的恐嚇簡訊給元配,大老婆氣的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最後還是選擇原諒,對丈夫撤告,林姓女子最後被判刑8個月,得以易科罰金24萬元。

不滿婚姻差點破碎,元配還向小三提出民事賠償,法院最後認為陳妻可獲賠26萬元,但小三卻只需付13萬元。律師王志超:「2個共同侵權行為人,也就是先生跟小三各為50%。」

最後判決,大老婆不服,小三也不滿這樣的結果,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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