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相好鬧分手 追討10年坐檯費

作者: 黃文博╱台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9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

一對年齡都超過五十歲的同居男女,醋勁比年輕人還大,各自懷疑對方劈腿,除經常為此事大打出手外,日前還拿榔頭、菜刀對峙,因而鬧進派出所,兩人談判分手,在酒店上班的女方,竟要向男方索討十年來免費的坐檯費,此一請求令男方傻眼,警方只好請她到法院打民事官司。

從事養殖業的五十一歲王姓男子,由於家裡有一點產業,十年前與前妻離婚後,經常往台南市安平區一家有小姐坐檯陪酒的KTV跑,因而認識年齡相當,並在該家酒店上班的五十二歲陳女。

回復單身生活的王某,因出手大方,在酒店內被坐檯小姐認定是「田僑仔」,手腕比較好的陳女,如果沒有檯可坐,就打電話叫王某前來捧場,日久生情,進而同居多年。

警方了解,這對年紀半百的情侶,醋勁都很大,同居期間,陳女說,王某的占有慾很強,如果下班時間太晚、或是接到不明男子的電話,就會懷疑她「討客兄」,也會情緒性反應,立刻跑出去花天酒地,讓心理平衡一下,後來陳女也懷疑他可能另交女友。

這對老情侶,就在各懷鬼胎的情況下,經常演出互毆,今年七月初,王某預藏一支大榔頭回到安平區同居處,砸毀陳女的茶几、紗窗和部分家具,陳女也不甘示弱,衝到廚房拿出菜刀和他對峙,台南市警四分局接獲鄰居報案,趕到現場處理。

警方介入協調中,協助陳女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另外,陳女自認與王某同居以來,無怨無悔陪坐,從沒有額外要求,既然交惡撕破臉,她要求王某賠償她十年來免費的坐檯費;此一要求令王某傻眼,也令警方不知如何交涉,只好請她到法院去打民事求償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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