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外遇與妻存心結 判離婚

中央社 – 2012年9月4日 下午8:52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4日電)廖姓牙醫指妻任性無法相處,請求離婚。法院一審認為兩造因廖男外遇而存有心結,判准離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擔任牙醫師的廖姓男子與施姓女子於民國88年元旦結婚,生下2名子女。

廖男指控妻子稱握有他外遇的證據,揚言等孩子成年,就要拿出證據讓他難堪,慢慢折磨他。廖男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並列出8點難以維持婚姻而可歸責妻子的重大事由,包含2人同居期間經常吵架、妻子未探視生重病的婆婆且拒絕他參加岳父喪禮等。

廖男妻子主張她是留美資訊工程師,為了子女犧牲就業機會,全心在家獨力照顧子女,卻因廖男外遇而身心俱疲,無法維持婚姻是廖男所造成。

法院一審認為,廖男外遇後曾寫悔過書,但廖妻仍無法真心原諒他的外遇行為,兩造因此有心結,分居3年仍無法改善,確實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判准2人離婚。

法院另審酌廖妻始終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衡量兩造的經濟能力、身體健康、職業等,判廖妻擁有2名子女的監護權。

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0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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