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誣前夫不忠 女求償60萬落空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6日 上午4:25

離婚後告他與3女曖昧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邱俊福/台北報導〕台北市簡姓中醫師與李姓女子離婚後,李女突然持示愛簡訊,指控簡男婚後與3女搞曖昧、通姦,指前夫不忠,求償60萬元 ;法官認定李女「自導自演」,使用前夫的手機傳送示愛簡訊,判李女敗訴,中醫師不用賠錢。

簡姓中醫師與李女99年11月結婚,婚後由李女出資、簡提供中醫執照,兩人在北市東區合開「神龍善友中醫診所」,去年6月兩人協議離婚,簡某也退出該診所,到北市另一家中醫診所上班。

兩人離婚後,李女持著翻攝自前夫的手機簡訊,指控前夫婚後與3女多次通姦,其中傳給黃女的簡訊表白「當我進入妳的身體時,我們的快樂妳最知道…抱抱相好後,妳就會知道我們的愛不同了,只會更好!」

李女指丈夫不忠,害她在新婚燕爾之際,即爭執不斷乃至冷漠相對,終致離婚收場,求償60萬元。

簡某反駁,指離婚後,去年7月下旬,他將以診所名義申請的手機還給李女,李女卻利用這支手機,冒充他身分,傳送示愛簡訊給黃女,又莫須有指控他和另兩女關係不尋常。

簡某稱,李女篤信道教,兩人離婚前一週,隨她修行多年的張姓女弟子,突然指控他趁幫張女針灸時,對她襲胸性騷擾,後來撤告。

簡出庭時指出,訴訟期間李女還傳簡訊給他:「你有6件案子,先提醒你心理準備好,未來2至5年,你要隨時接單跑警察局和法院!」

法官認定她自導自演

法官調查,示愛簡訊發生在簡某歸還手機之後,且由李女撰寫傳送,至於性騷案,當時並非兩人獨處,且被害人已撤告,認定簡未侵害李女的婚姻權。

前夫盼平息 別再糾纏

簡某昨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只希望這件事能平平靜靜的過去,別再糾纏下去」,並說,盼下半輩子莫再和李女扯上關係,但也不打算反控她誣告;簡某認為,這些都是前妻的報復行為,被問及「報復什麼?」他淡定地說「不想再揭舊傷口傷害彼此」。記者昨到李女住處,一婦人說「她已出國」,不回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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