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砸車窗抓姦 放過小三不饒夫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22日 上午4:29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元配掠猴(抓姦)後,通常原諒家裡那隻「嗯狎猴」(台語:常指不正經的男人),而對「狐狸精」告到底;台中一位太太抓姦,卻罕見地放過小三,只告老公,連警方也嘖嘖稱奇。

小三不知搭上人夫

台中市蔡姓男子和「小三」張女共赴福爾摩沙高速公路清水休息站搞「車震」,沒想到在這車床族勝地溫存到一半,蔡妻追兵已至,眼見老公的車身竟然左右激烈搖晃,分明正賣力嘿咻,「厝內的代誌甘有架尼認真?」蔡妻怒火中燒,就地抓起石頭砸車窗,當場掠猴;蔡妻事後得知小三以為蔡某單身,於是念及「女人何必為難女人?」原諒了小三,卻告丈夫刑事的妨害家庭及民事,蔡某也反告妻毀損(砸車窗),法官判蔡某3個月徒刑,賠妻60萬元,蔡妻則被判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

夫妻互告 小三沒事

判決書指出,從事環保工作的蔡男與妻王女結婚多年,育有4名子女,但蔡卻另騙張女「我已離婚,目前單身」,於是展開交往,去年7月,蔡某開車載張女到清水休息站,實地體驗車震。

但蔡妻已僱徵信社人員開車尾隨蒐證,並親自督軍押陣,兩車前後抵達休息站,蔡某的車停妥停車格後,與張女開始脫衣,在座位上緊緊貼在一起,激情嘿咻起來,車身因而上下左右激烈搖晃起來,蔡妻看到眼裡,氣在心裡,抓起石頭一怒砸破車窗,車內的男女抬頭見是蔡妻抓姦,嚇得驚慌失色,忙著整理衣衫,徵信社人員則上前劈劈啪啪猛照相,並報警處理。

花心夫反告妻毀損

警方偵訊時,詢問蔡某是否與張女發生性關係?他回答的很乾脆「有啊!要不然怎麼會跑來這裡(指清水休息站)?」蔡妻告兩人妨害家庭,但後來得知張女以為蔡某已離婚,在「女人何必為難女人」的同理心下,選擇原諒了小三,撤回對她的刑事告訴,只對丈夫提起刑事及民事告訴,而蔡某也反告妻毀損。

法官審理認定蔡某罪行,判刑3個月;王女辯稱砸車係為捍衛家庭、維護婚姻,但法官認為此舉違法,也無法阻止事件發展,依毀損罪判她拘役10天。

蔡妻並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她精神損害200萬元,台中地院民事庭法官衡量雙方經濟狀況及損害程度,判蔡某須賠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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