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偷吃 判賠妻2400萬元

中央社 – 2012年6月28日 下午12:1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署立桃園醫院徐姓醫師因外遇而與妻子簽下協議書,承諾若再犯就賠償妻子,不料後來又被抓包和小三同居。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醫師應依約分20年賠償妻子新台幣2400萬元。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徐姓醫師在民國91年偷吃被抓包,為了補償妻子,於是簽下協議書,約定除了將存摺、提款卡等財產交給妻子保管,並承諾未來假如再出軌,就每月賠償妻子10萬元,共計要支付20年。

不料,徐妻指控發現丈夫與小三同居,手上還有兩人長期出入同居住處的照片,可見丈夫違約偷吃卻拒絕履約賠錢,因此提告求償。

徐姓醫師辯稱,雙方的協議不但限制他與異性同處一室,還要他把存摺交給妻子,侵害憲法保障的自由權、財產權等,顯然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協議應該無效,此外,妻子手上的照片是違法偷拍而來。

法院參酌協議、照片等證物後,認定協議符合社會常情,未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徐妻有不貞蒐證權,且從照片看來徐姓醫師與小三舉動親密。

法官判決徐姓醫師應依約每月賠償妻子10萬元,共計要賠20年,總計新台幣2400萬元。全案可上訴。10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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