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小三生下三小 離婚婦兩罪起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6月17日 上午4:27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女子李君怡不滿朱姓前夫離婚後,與另名田姓女子同居生子,竟在部落格留言:田女「作了小三,還生了三小」。基隆地檢署認定「小三」一詞有貶損人的意思,「三小」則是台語鄙穢用語(暗指男性的種與精液),依公然侮辱及加重毀謗兩罪起訴李女。

起訴書指出,34歲女子李君怡去年6月,將田女及她兒子合照PO上臉書。

李女留言:「這個女人專門做人家的小三」、「小三的小孩叫三小」、「看清楚了就是這個女人專門作了小三,還生了三小」等字句。檢方調查時,李女還說:「我是外省人,不知道三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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