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情婦殺妻女 男遭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 2012年6月8日 下午6:01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8日電)男子張鶴齡受情婦蘇玉真教唆,以乙醚悶死妻子及2名女兒,再開瓦斯偽裝3人中毒身亡。最高法院日前就張男殺妻部分,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殺女兒部分則要再釐清死因,發回更審。

根據法院判決,原與蔡姓妻子育有2名幼女的張鶴齡,結識已婚的蘇玉真後,2人發生婚外情,張男於民國94年間搬離妻子住處。因張男遲未與妻子離婚,且蔡女94年5月間,致電蘇女丈夫,要求他管好妻子,導致蘇女心生不滿,慫恿張鶴齡下手殺害蔡女。

判決指出,張男在情婦慫恿下,於95年4月10日晚間,先以繩梯從頂樓攀降至妻子住處,以沾滿乙醚的毛巾悶死睡夢中的妻子,為免事跡敗露,再悶死2名幼女,並開啟瓦斯偽裝3人瓦斯中毒身亡,將現場布置成意外。後因檢警發現死者鼻嘴有悶縊外傷,並在死者血液中驗出乙醚,查出張、蘇2人犯行。

高等法院更三審認為張鶴齡犯罪手段殘忍,泯滅人性,罪無可逭,判處1個無期徒刑、2個死刑;蘇玉真更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就張男殺害妻子部分,最高法院支持更三審見解,審酌他原無殺妻之意,受蘇玉真催促、要脅後才下手犯案,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但認為張男2名女兒死因需再釐清,發回更四審。1010608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