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名醫愛妻承諾書 反悔判賠1400萬

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5月22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劈腿代價高。情史豐富的整形名醫江文標,結束第一次婚姻與詹姓外遇對象結婚後,被詹女「捉」到和一名女護士通姦,五年內懷下四胎,江因此簽下「愛的承諾書」,願意將「所有財產和收入一半」無條件交與,但江事後反悔,未完全履行,台北地院昨判他得給詹女一千四百多萬元。

皮膚科名醫江文標,九十三年底加入整形名醫張炯銘的團隊,合夥在北市東區開設整形診所,吸引不少影視名流上門看診,江因打開知名度,後遭歹徒持槍擄走勒索二百萬元得逞,

江文標的感情世界也很精彩。他在第一次婚姻中,八十四年間與詹女發生婚外情,後來和元配離婚,八十七年五月間,娶「小三」詹女為妻。

扶正後的詹女,發現江文標和女護士通姦,五年內懷下四胎,因一胎死亡,共生下三名子女,前後還認領其中兩名女兒,詹女為此控告江文標和「小四」通姦妨害家庭。

官司告一段落後,九十四年十月間張炯銘的醫療集團員工聚餐並替江文標慶生,在場人士希望江對詹好一點,對她負責並重視婚姻,江當場簽署「承諾書」表示:「自今而後,絕對是個愛家、愛妻子,願付出的新好男人,為表誠意及愛意,願將所有財產及收入的一半,無條件交與髮妻,恐口無憑,特立此據。」

詹女指出,丈夫當著所有人面前宣讀承諾書內容。沒想到,經過四年都沒有完全履行,她才在九十八年間提出訴訟。

江文標辯稱,承諾書是妻子在他聚餐、酒酣耳熱之際自己寫的,他沒有簽名同意,並是在喝醉、精神不佳下,眾人起鬨的配合演出,所以締約無效。他指出,雖簽下贈與契約,依民法規定可隨時撤銷贈與契約,所以他反悔,不願贈與財產。

法官認為,江雖反悔,但他後來陸續把約五千萬元的房子和近兩千萬元存款給詹女。且江辯稱在眾人起鬨下配合演出,但他在立書後,委任詹女代申請印鑑證明作為贈房之用,並在九十八年出具聲明書,載明所立承諾書是因自己不斷外遇生子,為彌補及表悔意和感恩,才聲明將財產及收入一半無條件贈與髮妻。

法官認為,江顯然有贈與的真意,且是為履行道德上義務,依法不能撤銷,判江須給付詹女九十五年至九十九年,近五年執行業務一半收入,及賣出相關股票所得共計一千四百十一萬五千三百六十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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