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劈腿分手 百萬鑽、千萬財「攏免還」

TVBS – 2012年5月11日 下午12:41

包養小三到最後鬧上法院!台北市一名已婚的鄭姓建商,5年前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徐小姐,兩人交往後,男方先是送出價值500多萬的鑽戒,還把提款卡給對方,這名徐小姐1年內就領光戶頭裡2300萬,後來小三另結新歡,鄭姓男子憤而提告,要求女子返還贈與的財物,但法院認為,男方送鑽戒並不是以結婚為目的,把存摺交給對方,也是為了討女方歡心,因此判鄭姓男子敗訴,國稅局表示,如果法院認定雙方是餽贈關係,扣掉免稅額度,鄭姓男子還必須補繳218萬的贈與稅。

趴在床上,面對鏡頭露出肩膀,擺出撩人姿勢,她就是遭富商前男友索討鑽戒的徐姓女子,25歲,5年前在桃園知名酒店上班,認識經營建設公司的鄭姓男子,明知對方已婚,2人私下交往同居。

鄭姓男子從96年開始,每個月拿出10萬元包養女方,還交出存摺和提款卡,徐姓女子陸續領走2319萬,鄭姓建商透過律師表示,原本打算離婚,和徐姓女子結婚,女方要求和藝人大S一樣的5克拉鑽戒,送了戒指卻發現女友疑似另結新歡,雙方鬧翻,男子憤而提告。

律師凌見臣:「那時候剛好大S結婚,那她的結婚鑽戒是一顆鴿子蛋,(徐姓女子)就想說,希望鄭先生能夠送她一個鴿子蛋當作婚戒。」

法院認為,男子當時還有婚約,很難認定送出的鑽戒,是以結婚為目的,另外帳戶提款卡,連密碼都改成徐姓女友的生日,之前領錢都沒追究,顯然是為了討女友歡心。

判決徐姓女子什麼都不用還,案件也引起國稅局注意,鄭姓男子總共送出2848萬,扣掉660萬免稅額度,依法必須繳交10%,大約218萬的贈與稅,一段感情生變,男子拿不回財物,可能還得付出更多,認為判決不合理,還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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