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人性侵孫女 重判19年6月

自由時報 – 2012年4月17日 上午4:31

〔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1名自小父母離異的女童,被阿嬤隔代教養,卻從幼稚園大班到國中1年級的8年間,慘遭阿嬤的同居男友前後猥褻及性侵多達193次,高雄地院昨將這匹惡狼依強制猥褻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9年6月。

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從6歲起就和阿嬤生活,不料和阿嬤同住的男友,竟萌生淫念,從91年9月其唸幼稚園大班開始,就多次撫摸她的胸部及私處多次。之後,該名人面獸心的被告更不放過女童,持續加以猥褻,並從國小一直到99年6月就讀國中1年級,平均每週1次強制性侵或以手指性侵被害人多達193次。

直到長期被猥褻性侵蹂躪的少女,放暑假到其姑姑家中暫住時,提及其遭阿嬤同居人欺侮、性侵,才揭爆此事並報警。

被告在庭訊時,否認有性侵同居人孫女的犯行,並辯稱他如果對女童性侵,其同居人一定會發現。

不過,法官審結指出,被告經測謊呈現不實反應,並經被害人指證歷歷,犯行明確,因此依連續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猥褻及性侵罪,重判被告有期徒刑19年6月。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