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監護權變離婚? 戶政所搞烏龍!

TVBS – 2012年4月10日 下午1:38

雲林縣有一名李先生辦理親屬監護權移轉,卻接到台南市關廟區戶政事務所的通知,要他去登記離婚,讓他哭笑不得;原來戶政事務所人員忙中出錯,只能頻頻道歉,補寄正確通知書。

李先生:「辦監護權,怎麼會變成叫我要去登記離婚呢,這監護跟離婚完全不相干,這太扯了嘛。」

拿起公文,李先生真的是又好氣又好笑,因為主旨明明寫著監護權案,內文卻要他持相關文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李先生:「我哥哥是由我媽媽監護,我媽媽過世了。」

原來李先生去年底申請,要把哥哥的監護權轉移過來,2月法院判決確定,戶政所依規定通知他在時間內辦理登記,沒想到承辦人員手上有2分公文,加上當時還忙著現場處理自然人憑證的申辦,手忙腳亂,忘了把公文上的離婚改成監護權。

關廟戶政所承辦人員:「打完之後再打公文的時候,也沒有校正一下,造成李先生困擾,在這邊說聲對不起。」

跟太太感情很好的李先生,辦監護權竟然被要求離婚,也說這公文真的太離譜了。李先生:「烏龍公文讓我節省一趟奔波。」

更正後的公文清楚寫明,全國各地的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理,拜烏龍公文之賜,讓住在雲林的他,省卻台南來回3個小時的奔波,他笑稱這也算是因禍得福吧!■ 歡迎到Yahoo!奇摩新聞粉絲團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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