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是小三!元配泣離婚 丈夫拒簽字

TVBS – 2012年3月20日 下午5:58

住了23年,才知道原來鄰居就是小三!台北市一名丁姓男子,瞞著妻兒外遇,還和小三住在同一棟大樓,而且一住就是23年,甚至還生了一名女兒,事情爆發後,丁太太對這名小三提出告訴,卻因為過了5年的追訴期,被檢方裁定不起訴,想要離婚,丈夫卻不肯簽字。

穿著紅上衣、黑短褲,家住大廈15樓的丁姓副主委,在社區聯歡晚會上發表談話,卻沒人知道,他和住在7樓的陳姓女子,有著不可告人的關係,直到他的太太,透過朋友得知先生的外遇對象,竟然是自己的鄰居。

丁姓男子妻子:「我真的完全不知道,一直到去年8月中旬才知道,所以我從那時候到現在暴瘦了4公斤,對,所以我真的是最可憐的女人。」

事情爆發後,想要和先生離婚,卻因為養費談不攏,先生不肯簽字,讓她完全不能接受,所以儘管丈夫和小三有一名22歲的女兒,丁太太還是和對方保有婚姻關係,更讓她心寒的是,子女也跟著選邊站,大兒子和小女兒力挺媽媽,二兒子力挺爸爸,原本家族經營的公司,在光復北路有24家計程車行,二兒子帶走12家車行、300輛車,在民族東路另起爐灶。

雖然已經向法院對丁姓男子和小三提告,但唯一能證明兩人發生關係,就是小三的女兒,但她出生那年,離現在已經20多年,已經過了5年的追訴期,丁姓男子獲得不起訴處分,告先生告不成,又無法離婚,讓她只能繼續這段心灰意冷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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