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控夫高調嗆 「一生應有3妻」 斥夫偷腥過河拆橋 訴離獲准

【綜合報導】台中市女老師趙育立指控丈夫嚴俊麟考上中醫師後外遇不斷,被她拍到與女子摟腰、搭肩、親暱地相互餵食,還大言不慚:「一個男人一生應該有三個女人……」,她無法忍受丈夫功成名就後過河拆橋,去年帶著孩子回娘家,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婚姻過失賠償三百萬元,法官判准離婚。嚴男否認外遇及高調發表「三個老婆說」,但承認當年確實是為給父母交代,且因對方是老師才結婚;台中地院認定嚴男未曾真心愛過妻子,且與其他女子過從甚密,判准離婚,但趙女逕自帶孩子離家也有過失,不能索賠,僅判嚴男須分擔妻子一年多來撫養孩子費用共二十二萬餘元。

抓到親密餵小三趙女(三十八歲)昨聯絡不上,她提告指控,十年前經同事介紹認識嚴男(四十五歲),隔年結婚育有一子,她支持丈夫專心讀書考上中醫師,並實習二年,丈夫卻開始嫌棄糟糠妻,不僅外遇不斷,還說:「一個男人一生應該有三個女人,大老婆生小孩整理家務、二老婆幫忙事業打拼、老時再找年輕的三老婆來照顧自己。」趙女還說,丈夫當年沒工作,看她是老師且是醫生女兒才娶她,當上中醫師後自認見多識廣,嫌她是公務員視野狹小沒成長,她隱忍不發,直到去年十一月拍下丈夫與異性在東海大學附近摟腰、搭肩、親密餵食,才憤而帶孩子回娘家並提告。

結婚是完成任務嚴男辯稱,摟腰女子曾出國留學,作風洋化才會有親密舉止,並反控妻子衛生習慣差,假期多不清理廚房、衛浴,父母好意協助清洗,她不感激,反而表示不滿。嚴男認為兩人婚後發現個性不合,縱難攜手偕老,也不該全歸咎於他。嚴男昨低調說:「不想被報導,這是個人私事。」法官沒認定嚴男是否說過要三個老婆,但認為他被拍照片中行為已逾越分際,且嚴男曾向趙女家人坦承婚前心想若沒考上,妻子是老師可養他,但考上後想法已變;還說:「我不想結婚,父母說我太老了趕快找一個對象,我看她乖乖的而已,其他都不了解……」。趙女叔父罵嚴男把婚姻當兒戲,他竟答:「我覺得自己是犧牲了,在為父母完成一個任務…。」法官認定兩人沒真愛,昨判准離婚。

相親交往多相處兩性專家江映瑤認為,相親的基礎多建立在「條件說」,男女均設好框架做配對,難免發生期望高、差距大,建議適婚男女把相親當成認識異性的手段,而非以結婚為目的,要經過相處、了解的交往階段,再步入禮堂。江映瑤指婚後若發現個性差異太大,與想像不一樣,也應先檢視自己,而非挑剔對方,若能好好經營,可能會發現相親而來的婚姻是挖到寶。

特殊理由判准離婚案例2011/10:文化大學老董張鏡湖以遭妻家暴訴離,法官認定證據不足,但2人財務意見分歧、長期不睦,判准離婚。2010/06:台中蔡姓男子以妻不做家事,要求他手洗內衣褲、叫他自慰解決生理需求為由,訴請離婚獲准。2007/03:彰化張姓男子懷疑妻子外遇,妻每次外出返家都被脫褲聞下體,訴請離婚獲准。2006/02:宜蘭一對夫妻結婚3年多無肌膚之親,妻發現丈夫參加同志轟趴且自拍下體,法官認定丈夫是同性戀,判准離婚。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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