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風曝姦情 小三判賠35萬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8日 上午4:31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姓高雄市民在飯店與小三激情過度「馬上風」死亡,妻子始知姦情,請求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其妻早已知情未被採信,高雄地院判決給付35萬元。

去年6月10日深夜,張姓男子與「小三」涂女在高雄市苓雅區苓雅飯店「炒飯」,因過度激情導致急性心肌梗塞,經緊急送醫治療,隔天凌晨宣告不治,張妻憤而提出求償;涂女則指稱認識張10多年,張妻早已知情,如今提告有欠公允,願5萬元和解。

法官開庭調查,涂女在檢方應訊時曾說,93、94年間遇到張,對方說已離婚,才在一起,如張婦同意,其夫何須告知已經離婚,所辯不足採信。


已用關鍵字:小三,離婚,
共出現: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