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父尋女 只求見一面

自由時報 – 2011年11月18日 上午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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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末父尋女 只求見一面

抱病上街發啟示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女兒啊!妳到底在哪裡?」寒風細雨中,癌末父親簡盟恭抱病上街發放尋女啟事,2年多了,失蹤的女兒靜瑩音訊全無,盼不回愛女的簡盟恭,身體日漸消瘦、生命即將走到盡頭,只求有生之年再見女兒一面,哪怕只是一通電話,知道女兒平安,讓他了無遺憾。

簡盟恭說,女兒是被人拐走,還是自願離開的疑問,常讓他輾轉難眠,用盡方法打聽女兒消息,卻換來失望與病情加重,他只想告訴女兒,或許他是個不及格的父親,但他願用生命守護子女安全。

7年前,簡盟恭與妻子協議離婚,當時念小五的女兒監護權歸前妻,念小二的兒子由他扶養,彼此往來探視,但女兒後來被誘騙離家到台中打工,他花了3年多才找回女兒,最後,前妻同意將女兒戶籍遷到他的住處,和他及兒子同住。

街頭賣彩券養子女

簡盟恭說,5年前他罹患口腔癌,無法再從事板模工作,為了扶養兒女他努力抗癌,賣彩券勉強為生,女兒跟著他在屏東市街頭賣彩券,日子還過得去。

女兒、前妻雙雙失聯

無奈父女相聚時光短暫,靜瑩與父親、弟弟同住不到10天,98年3月2日早上,靜瑩在他擺設的路邊彩券攤位前失蹤,簡盟恭報警過濾路口監視器,依稀見到2女1男帶走女兒,警方協尋無果列為失蹤人口。

簡盟恭說,女兒失蹤後,他找不到前妻,他抱病前往台東前妻住處及娘家找尋,落空而返,迄今前妻連一通電話也沒有,想不透女兒和前妻為何事前毫無徵兆雙雙失聯。

認識簡盟恭很久的林姓彩券顧客說,不忍心看他身形日漸憔悴,而且還要扶養念國中的兒子,兩頭掛念,希望大家幫忙他找到女兒。

屏東地方法院家事庭庭長廖文忠表示,夫妻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未盡照顧責任,可以改定監護權,以該案情況為例,女兒失聯,擁有監護權的母親聯絡不到,父親可向地方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交給法官仲裁,未來行使相關權益更有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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