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同志.非婚同居權利 社團推伴侶法

更新日期:2011/09/09 22:16

在中秋團圓前夕,多位法界律師和社福團體站出來,要為非婚同居的伴侶爭取權益,因為根據社福團體抽樣調查,有83%的民眾身邊都有人同居,政府卻沒有一套專屬的法規保障,像是無法享受合法婚姻的同志,在家庭壓力和社會歧視下,只能同居生活,但用愛組成家庭,卻無法像婚姻關係有社會勞動福利、或是收養子女的權益。

沒有邁入婚姻就沒有保障,有不少異性戀,也受限於家庭或環境的阻礙,無法或不敢再簽下結婚證書,只想和親密的人生活,而這樣同居關係同樣無法得到法律認可。

為了維護非婚同居伴侶的權益,社會團體呼籲政府允許同志結婚,更要推動相關的伴侶法,讓更有人能選擇自己適合的制度來成家,但推動伴侶法,同居關係該如何定位,以及在沒有一夫一妻制的規範下,如何防範愛情不專一問題,也將成為未來法案得考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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