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不止1人還嗆元配 法官准離婚並賠卅萬

更新日期:2011/08/30 08:25

新竹一名已婚男子相當花心,小三不止一人。這名男子動輒對元配暴力相向,在外又積欠債務,甚至小三還打電話羞辱元配。妻子在忍無可忍之下,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傳訊兩名子女到庭,子女在法庭上力挺母親,指證父親對母親施暴和離家出走的事實。法官審理後裁定離婚獲准,丈夫並需賠償妻子卅萬元。(彭清仁報導)

新竹一名王姓婦人,與丈夫結婚十九年,育有一子一女,不過丈夫卻花心在外,不但闢腿,而且小三還不止一人,妻子也曾經會同警方抓姦在床,只是丈夫不但不知悔改,還演出家暴事件和離家出走。王姓婦人向法官供稱,丈夫又賭博又喝酒,在外又積欠信用卡債務,家計都是靠她一人支撐,最令王姓婦人難以忍受的是,至少有兩名的小三,還打電話向她示威,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也傳訊兩名子女到庭作證,兩名子女在庭上也力挺母親,指稱父親離家出走,以及對母親施暴情節。不過丈夫否認在外闢腿,並向法官辯稱妻子理財不當,在外積欠信用卡債,夫妻兩人在生活態度、金錢運用及家庭經濟上多有爭執,所以離婚過錯原因不在他,希望法官駁回妻子索賠一百萬元請求,並把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判給他。法官認為,被告子女證明被告過去的確有酗酒、家暴行為,又與他人通姦,破壞婚姻互信基礎,加上被告長期離家出走,顯然無維持婚姻意願,因而裁定離婚獲准,而被告須負離婚破裂原因較多,因此需賠償卅萬元。至於兩名子女監護權則依社福機構評估判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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