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芝情牽11年 結婚5週年前夕離婚

更新日期:2011/08/23 11:25

香港藝人謝霆鋒和張栢芝,就在結婚將滿5年的時刻,由女方主動發出聲明稿,確定離婚收場,根據香港媒體報導,兩人最後一次見面談離婚,一談就是16小時,張栢芝也為了能和兒子住在一起,表示願意放棄謝霆鋒一半的財產,但是謝霆鋒每年都必須付兩個兒子台幣440萬元的生活費。

鋒芝婚變鬧了97天,19日張栢芝透過經紀公司發出聲明稿,強調和謝霆鋒因為個性不合,就在兩人結婚將滿5年的時刻,確定離婚

香港媒體報導,鋒芝為了離婚問題,進行16小時馬拉松式談判,其中聲明稿完全沒提到贍養費的部分,依照香港法律,夫妻離婚財產是每人各半。

但港媒報導,張栢芝為了小孩,願意放棄分謝霆鋒一半的財產,條件是要和兒子住在一起,傳言謝霆鋒每年也必須付440萬台幣的生活費,不過對此,兩人都沒有出面證實。

鋒芝離婚,謝賢鼓勵謝霆鋒人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狄波拉則是被媒體捕捉到開心和朋友逛街的畫面,張栢芝圈內好友,紛紛傳簡訊關心。藝人黑人:「就傳簡訊祝福。」記者:「她現在狀況如何?」藝人黑人:「現在還是以工作為主,其實身為她的朋友,也是默默的祝福和支持他們。」

謝霆鋒、張栢芝,2000年因為拍電影結緣,兩人幾度分合,一度愛的轟轟烈烈,鋒芝情牽11年,但仍不敵陳冠希不雅照事件,幾度影響兩人婚姻,當初浪漫的求婚照,如今都成了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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