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子才知自是小三 男子改證件被判刑

更新日期:2011/08/22 12:55

新北市一名男子才結婚一年,隔年就和小三產下一子。他擔心已婚身份曝光,竟異想天開自行變造戶籍謄本,以矇騙小三,但小三最後還是發現真相,氣得報警。現在台北地院判處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半。(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現年35歲的陳姓男子,在95年間結婚後,仍在96年間與許姓女子交往,並產下一子。孩子出生後,許姓女子要求和他辦理結婚和出生登記,但他為了隱瞞已婚事實,10月底他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戶籍謄本,再自行變造配偶欄和記事欄的名字,以矇騙許姓女子。隔幾天,許姓女子要領回換發後的身分證,卻被戶政人員告知,陳先生根本沒有和她辦理結婚,而且他還是已婚身分。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姓男子辯稱,他為了和元配離婚,才申請戶籍謄本來打官司,而且,許姓女子是趁他喝醉時,自行拿走戶籍謄本,否認有任何變造的行為。不過,男子被法院詢問細節時,卻無法自圓其說,因此,法院不採信男子的說法。法院最後認定,李姓男子犯下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另外,他先前又因竊盜案被判刑確定,已構成累犯,因此,法院判他一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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